買賣二手車惹上詐欺官司?「原鈑件」定義惹爭議,謙聖律師團隊成功為車商爭取不起訴!

謙聖不起訴案例分享
在中古車買賣市場中,車況的描述往往是買賣雙方最容易產生認知落差的地方。一句簡單的「原鈑件」,在買家和賣家耳裡,可能代表著完全不同的意思。當這種認知落差演變成刑事訴訟時,車商往往會面臨極大的壓力。近期,謙聖國際法律事務所就成功協助兩名二手車商,在因「原鈑件」定義爭議而引發的詐欺案件中,順利爭取到不起訴處分。
一、案件背景:一場因「原鈑件」引發的223萬購車糾紛
本案的兩名當事人分別是某知名中古車行的負責人與分店店長。他們在知名汽車買賣網站上刊登了一輛進口名車的銷售廣告。一名買家看到廣告後前往洽詢,店長在介紹車況時,向買家表示該車為「原鈑件」。買家基於對車況的信任,最終以新台幣223萬元的價格購入了這輛車。然而,買家在購車後,因為電動座椅發生故障,將車輛送回原廠維修。在維修過程中,買家才驚覺車內的電動椅、電熱椅以及第二排頭等艙座椅,竟然都不是原廠選配,而是進口到台灣後才另外加裝的配備。
買家認為,店長當初聲稱車輛是「原鈑件」,就應該包含所有內裝配備都是原廠的。他認為車商刻意隱瞞了內裝是事後加裝的事實,導致他陷於錯誤而花高價買車,因此憤而對車行負責人與店長提告刑法第339條第1項的詐欺取財罪。
二、謙聖律師團隊的辯護策略:抽絲剝繭,釐清業界定義
面對突如其來的詐欺指控,兩名當事人感到十分無奈,於是委託了謙聖國際法律事務所的王聖傑律師協助辯護,律師團隊在深入了解案情後,立刻抓住了本案的核心爭點:買賣雙方對於「原鈑件」這三個字的定義存在根本上的差異。
首先,針對車行負責人的部分,律師團隊向檢察官指出,買家從頭到尾都是與店長接洽,完全沒有與負責人聯絡過。在缺乏任何證據證明負責人有參與銷售或指示隱瞞車況的情況下,不能僅憑他是公司負責人,就將詐欺罪責強加於他。
其次,針對店長的部分,這也是本案最關鍵的防禦點。律師團隊向檢察官詳細說明了中古車業界的專業術語。在二手車買賣市場中,所謂的「原鈑件」,指的是車體外觀的「鈑金」沒有更換過,例如車門、前後葉子板、引擎蓋、後行李箱等金屬打造的車身部件。這是一個專指車輛外觀結構的詞彙,絕對不包含車內的座椅或電子配備。
為了證明這一點,律師團隊提出了強而有力的客觀證據。他們向檢察官呈報了該車輛進口商所出具的說明書,上面清楚記載「原鈑件」意指車輛鈑件未更換,因為車輛外觀是由金屬打造,故稱原「鈑」件,而非原「版」件。此外,該車輛也通過了日本自動車鑑定協會認可的第三方安全憑證(Goo鑑定),確認外觀鈑件確實未經更換。
最後,律師團隊也檢視了雙方簽立的汽車買賣合約書。合約書上並未記載車內配備是「原廠選配」,在車輛特色說明資料中,也僅記載了「選配約50萬」等語,完全沒有出現「原廠」字樣。
三、成功爭取不起訴:專業辯護還車商清白
經過謙聖律師團隊的條理分析與嚴密舉證,檢察官最終採納了律師的見解。檢察官認同,店長所稱的「原鈑件」確實是指車體外觀鈑金,買家將其擴大解釋為包含內裝配備,純屬個人誤解。既然車輛外觀確實是原鈑件,合約上也未標榜內裝為原廠選配,就難以認定車商有施用詐術或刻意隱瞞交易重要事項的行為。
最終,檢察官認定兩名當事人的犯罪嫌疑不足,依法給予不起訴處分,成功還給車商一個清白。
四、遇到買賣糾紛被吉詐欺?讓專業律師為您把關
在中古車買賣實務中,因為車況認知不同而引發的糾紛屢見不鮮。許多時候,賣家只是使用了業界慣用的術語,卻被不了解行情的買家誤認為是惡意欺騙,進而面臨詐欺罪的刑事追訴。謙聖國際法律事務所提醒所有二手車商與買賣業者,在交易過程中,除了盡可能將車況與配備細節在合約中白紙黑字寫清楚之外,如果不幸遇到類似的消費糾紛甚至被告上法院,切勿慌張。尋求專業律師的協助,透過精準的法律分析與客觀證據的呈現,才能有效釐清爭議,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如果您也面臨類似的買賣詐欺官司,歡迎聯繫謙聖國際法律事務所,讓我們的專業團隊為您提供最堅實的法律後盾。
如有任何法律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