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車手案件
2025/11/04案情過程:當事人犯案時仍是未成年人,當時他透過朋友介紹,認識了一名年紀相仿的男子,兩人平時常一起唱歌、聚會,逐漸熟識。某日,對方表示有一份「搬貨工作」的機會,內容僅是
2025/10/23案情過程:因家中債務壓力,當事人於某日在網路上尋找貸款管道,並於社群平台留言表示有貸款需求,當日立即有一名自稱貸款顧問的人主動聯繫,表示可以協助辦理貸款,對方要求加通
2025/10/22案情過程:當事人先前因投資虛擬貨幣遭詐騙,損失鉅額資金,生活陷入困境,急需資金週轉,於是在網路上尋找貸款協助,不久便有一名自稱貸款顧問的人主動加他的LINE聯繫,並表
2025/10/16案情過程:當事人是在臉書上看到有人聲稱掌握「今彩539內幕報牌」,並留下加好友的連結,起初對方表示,若想進入群組看牌,必須先繳交入會費,於是當事人依指示購買了遊戲點數
2025/10/01案情過程:本案當事人(化名:A,女性)因於網路認識一名自稱「JAYSON」之對象,基於雙方在網路上的親密互動,應「JAYSON」之請託,於約定時間到場收取新臺幣30萬
2025/09/26案情過程:在詐欺案件中,「面交車手」往往是最容易被警方查獲的角色。許多人以為只是「幫忙收錢」或「臨時跑腿」,卻不知道該行為可能同時牽涉加重詐欺、偽造文書與洗錢等多項重
2025/09/26案情過程:某日,當事人在臉書上滑到一則看似輕鬆且高報酬的徵才廣告,標榜可從事「外幣/代收」類的臨時工作;因為心動與好奇,當事人便依指示加入對方提供的 Telegram
2025/09/22案情過程:某日,當事人接獲一通自稱「健保局人員」的電話,對方聲稱其健保卡涉及異常使用,甚至懷疑與詐領保險金有關,要求當事人立刻到健保局說明,由於當時已近下班時間,當事
2025/09/17案情過程:當事人是一名大學生,某日在網路上看到求職廣告時,恰巧想找兼職的他,便與對方聯繫,對方在對話中反覆強調「工作非常簡單」,只需要持有一張非本名的「工作證」,到公
2025/08/22案情過程:許多「面交車手」案件,一開始幾乎都會被檢察官以《刑法》第339條之4加重詐欺罪起訴,理由是「三人以上共同犯案」。然而,這類指控往往缺乏充分證據,只要在訴訟中
2025/08/12案情過程:當事人在LINE上認識對方,起初雙方只是閒聊,後來對方自稱經營紅酒投資生意,並邀請當事人加入一個投資群組,群組內不僅分享各種投資知識和紅酒資訊,還不斷宣稱紅
2025/08/07案情過程:當事人因工作合約期滿,透過臉書尋找兼職機會,誤信一則「文書助理」職缺訊息,加入對方提供的LINE後,開始從事處理網頁訂單的工作,初期還領取了數筆報酬,讓她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