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欺罪辯護成功案例】捲入詐騙集團、被控傷害罪、加重詐欺、組織犯罪,律師助當事人獲不起訴!

謙聖不起訴案例分享
前言
當您或您的親友被貼上「詐騙集團成員」的標籤,被指控參與暴力討債、私行拘禁,彷彿深陷泥淖,百口莫辯時,該怎麼辦?我們的當事人小陳(化名)就遇到了這樣的人生風暴。然而,在我們律師團隊的協助下,透過縝密的法律策略與證據分析,最終成功說服檢察官,證明小陳的清白,獲得不起訴處分,還給他一個公道。
一、案件故事:一場風暴的開端
故事要從一個名為「OO茶行」的地方說起。這裡表面上是間茶行,實際上卻是一個分工精密的詐幕集團據點。該集團以「假冒檢警」的方式,向多名被害人騙取了數百萬元的鉅款。某天,集團內發生了「黑吃黑」的疑雲,一名車手頭(負責管理提款車手的角色)被懷疑私吞了贓款。集團成員為了追回款項,便將該名車手頭強行押至OO茶行的地下室,進行了長達數日的毆打、恐嚇與拘禁。
我們的當事人小陳,當時只是偶爾會去OO茶行與朋友交際。那天晚上,他正好在場,並曾下樓查看騷動。沒想到,這個不經意的舉動,卻讓他被該名遭毆打的車手頭指認為是參與毆打、剝奪其行動自由的共犯之一。
小陳因此被捲入了這起涉及加重詐欺罪(刑法第339條之4)、組織犯罪防制條例、洗錢防制法,甚至是傷害罪(刑法第277條)、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罪(刑法第302條)的重大刑事案件中。面對多項重罪指控,小陳的人生瞬間蒙上了一層厚厚的陰影。
二、律師的辯護策略與不起訴的關鍵理由
接到小陳的委任後,我們的律師團隊深知,本案的關鍵在於釐清「小陳究竟在集團中扮演什麼角色?」以及「他是否真的參與了傷害、拘禁等暴力行為?」
根據檢察官的不起訴處分書,我們可以看到律師的辯護策略如何精準地切中要點,最終獲得採納:
1、釐清犯罪事實,排除詐欺、洗錢與組織犯罪的關聯
■ 策略:我們主張,雖然小陳與集團部分成員認識,但這不代表他就參與了集團的犯罪行為。我們引導司法機關去調查小陳在整個詐騙犯罪鏈(如:擔任車手、收水、管理帳戶等)中,是否有任何具體的犯罪行為。
■ 結果:檢警經過深入調查後,在報告中明確指出,並未查到小陳有任何參與詐欺、洗錢或組織犯罪的具體事證。他的手機裡沒有相關的犯罪對話紀錄,也沒有任何金流往來證明他從中獲利。這成功地將小陳與整個詐騙集團的犯罪核心切割開來。
2、戳破單一指控的矛盾,還原暴力現場真相
■ 策略:針對最關鍵的傷害與妨害自由指控,唯一的證據來自被害車手頭的「單一指訴」。我們的律師在偵查過程中,交叉比對了在場其他共犯及證人的證詞。
■ 結果:檢察官採納了我們的辯護方向,發現了關鍵矛盾點。其他在場的共犯,包括主導毆打的成員,在他們的供述中均未提到小陳有參與動手。小陳自己的辯稱——「我當時有下去看,但我只是去阻止,並沒有打他」——雖然無法完全證實,但在缺乏其他積極證據的情況下,單憑一名被害人的指控,是不足以認定犯罪的。這完全符合刑事訴訟法第154條第2項「犯罪事實應依證據認定之,無證據不得認定犯罪事實」的無罪推定精神。
三、最終結果:正義得以伸張
最終,檢察官基於以下理由,做出了對小陳的不起訴處分:
•關於加重詐欺、洗錢、組織犯罪部分,證據不足,無法證明小陳涉入其中。
•關於傷害、剝奪他人行動自由部分,僅有被害人的單一指訴,缺乏其他補強證據,尚難遽認被告涉有此部分犯行。
➙依據刑事訴訟法第252條第10款,因犯罪嫌疑不足,檢察官最終決定不對小陳提起公訴,讓他從這場風暴中全身而退。
四、結語:面對司法風暴,您需要專業的領航員
小陳的案例告訴我們,即使身處最複雜、最看似不利的境地,也不應輕言放棄。司法講求的是真憑實據,而非僅憑感覺或單方面的說詞。一個經驗豐富的律師團隊,能夠為您剖析案情、制定最佳辯護策略,並在偵查與審判的每個環節中,為您爭取最有利的結果。
★如果您或您的親友正深陷法律困境,請不要猶豫,立即尋求專業協助。讓我們成為您在司法風暴中的領航員,為您撥開迷霧,找回清白與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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