誤信詐騙集團淪為「面交車手」、「取款車手」?律師教你如何從加重詐欺重罪,成功爭取緩刑免入獄!

謙聖緩刑成功案例分享
前言:當一念之差,讓你成為詐騙集團的棋子
「我只是聽信朋友介紹,以為是輕鬆的打工,幫忙跑腿面交、拿個錢而已,怎麼會變成加重詐欺犯?」這是當事人初次見到我們時,最常聽到的無助吶喊。許多人因為社會經驗不足或輕信他人,在不知不覺中被詐騙集團利用,成為第一線收款的「面交車手」或「取款車手」,等到被警察逮捕時,才驚覺自己的人生已陷入萬丈深淵。
在現今政府嚴打詐騙的刑事政策下,這類案件通常會被法院從重量刑,一審若遭判處超過一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幾乎是可預見的結果。這對任何一個普通家庭而言,都無疑是足以摧毀未來的噩耗。
➙然而,在我們律師團隊接手後,這起看似絕望的案件,最終迎來了截然不同的结局。
一、案件背景
• 法院層級:臺灣高等法院
• 涉入角色:擔任詐騙集團之「面交車手」與「取款車手」
• 原審罪名:三人以上共同犯加重詐欺取財未遂罪
• 原審可能刑度:法定刑為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最終結果:撤銷原判決,改判有期徒刑10個月,並宣告緩刑2年。
二、我們的辯護策略與關鍵突破
面對如此不利的開局,我們深知,單純的認罪無法為當事人爭取到最好的結果。我們的策略核心在於,必須讓法官看見「法律的嚴酷」與「當事人的可憫之情」之間,存在一個值得從輕發落的空間。
1.第一步:確立「犯後態度」的基石
我們從一開始就建議並協助當事人,在偵查及歷次審判中始終保持坦承的態度。這成為我們後續所有辯護策略的穩固基礎。
2.第二步:積極彌補,展現最大誠意
雖然本案因警方誘捕而未遂,被害人沒有實際財產損失,但我們堅持「彌補損害的誠意」比「有無實際損害」更為重要。我們主動聯繫被害人,積極安排調解,最終在高等法院審理時達成調解,並立即履行完畢。這項在二審的努力,成功創造了讓高等法院法官撤銷原判決的「新理由」,成為扭轉判決的關鍵。
3.第三步:精準運用法律,爭取法定減刑
我們不僅僅是打溫情牌,更從法律層面為當事人爭取每一個減刑的可能。我們精準地主張了:
■ 未遂犯減刑(刑法第25條):本案未遂,依法減刑。
■ 偵查中自白減刑(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當事人全程自白,再次依法減刑。
4.第四步:以情動理,力拼緩刑宣告
在刑度降低後,我們的最終目標是「緩刑」。我們向法官全面呈現了當事人的正面形象:沒有前科、犯後深具悔意、身為家庭支柱的角色以及其他值得同情的生活狀況。最終,我們的辯護意旨幾乎完全被法院採納,法官相信給予當事人一個自新的機會,比將他送入監獄更能符合社會的期待與法律的教化精神。
三、結論:專業,是帶領當事人走出黑暗的唯一光芒
從面臨一年以上的重刑,到最終獲得緩刑,全身而退重返社會,這個結果,不僅是當事人個人努力的證明,更是專業法律策略的勝利。我們不僅為他分析法律,更為他規劃了一條從偵查、一審到二審的完整訴訟路徑。我們知道何時該坦承、何時該爭取、何時該和解,並在每一個關鍵時刻,向法官提出最有力、最能被採納的法律觀點與人情訴求。
如果您或您的家人正因誤信他人而深陷「車手」案件的泥淖,請不要輕言放棄。一個看似絕望的案件,背後往往隱藏著可以逆轉的契機。請讓我們用專業與經驗,為您點亮那盞走出黑暗的光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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