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橋頭地檢詐欺案件律師推薦—高雄市仁武區律師推薦】誤信感情詐騙投資話術淪為警示帳戶,經律師辯護後獲不起訴


謙聖不起訴案例分享

 

一、案件經過

某日,當事人透過社群平台認識一名自稱從事倉管、並經營網路商店的異性,雙方隨後轉至通訊軟體密集聯繫,並在短時間內發展為交往關係,對方多次以結婚為前提,描繪共同未來,逐步取得當事人信任;交往期間,對方表示自己正在經營網路商城及相關投資,並稱希望「多開一間店」,請求以當事人名義協助申辦帳戶,實際經營則由對方負責。當事人基於感情與信任,未察覺其中異狀,陸續依照對方指示,提供名下薪資轉帳用的銀行帳戶資料,並協助申辦虛擬貨幣交易平台帳號。

之後,當事人發現帳戶內突然出現大額資金,對方辯稱該等款項是親友贊助及未來結婚基金等用途,由於雙方正處於交往關係,加上對方反覆說明與安撫,當事人未即時起疑。直到某日,雙方原本約定見面,對方卻未如期出現並突然失聯,當事人才驚覺情況有異,隨即主動修改網路銀行密碼、取消約定轉帳,並立即報警處理,這才確認自己遭遇的是,結合感情與投資話術的詐騙手法。

後續調查發現,當事人帳戶內多筆款項已遭迅速轉出,但當事人並未實際提領或支配該等資金,卻仍因此被以涉犯「刑法第30條第1項、第339條第1項之幫助詐欺取財及刑法第30條第1項、113年7月31日修正前洗錢防制法第14條第1項幫助洗錢」等罪嫌偵辦。面對這突如其來的牢獄風險,當事人相當慌張,也深恐因此影響自身工作與前途,便急忙向「專精詐欺案件」的謙聖求助,希望透過專業律師的協助,為自己釐清責任、洗刷冤屈。

 

二、解決過程

(一)當事人在第一時間,致電到謙聖國際法律事務所,再由事務所的助理協助傳諮詢平台連結給當事人,當事人也向平台描述自己所遇到的狀況,再預約與王聖傑主持律師面談的時間。

(二)面談時,王聖傑主持律師率先安撫當事人忐忑不安的心情,再仔細聆聽當事人所描述的事發經過,並將事務所過往的成功案例以及承辦方式敘述給當事人聽。

(三)當事人深思熟慮後,決定委任謙聖國際法律事務所;謙聖受委任後,由王聖傑主持律師率先釐清案件的來龍去脈、迅速擬定訴訟方針,再與所內的張鎧銘律師攜手合作。

(四)在法庭上,謙聖主張本案當事人實是遭遇感情詐騙而受害,並非出於詐欺或洗錢之犯意;由卷附對話紀錄可見,當事人與對方之間,長時間透過通訊軟體互動,內容包含日常關心、生活分享及照片往來,整體對話前後連貫、自然真實,顯然呈現一般情侶交往之樣態,與常見僅以片段說詞卸責的「空言否認」或「幽靈抗辯」情形,明顯不同。

再者,當事人所提供並遭利用之銀行帳戶,是他長期使用的薪資轉帳帳戶及房貸扣款帳戶,使用年限已逾多年,也曾作為前後任雇主之薪轉戶,與實務上詐騙集團慣用之新辦、人頭或補發帳戶截然不同;且該帳戶本身仍有相當餘額,當事人並非刻意提供「空帳戶」供人使用。更重要的是,當事人不僅未從中獲取任何不法利益,反而因本案實際承受高額財產損失,足證其主觀上並無幫助詐欺或洗錢之犯意。

案發後,當事人全程配合警方與司法機關調查,主動提供完整對話紀錄與相關資料,並多次清楚說明,自己是因誤信感情關係,才交付金融帳戶及虛擬貨幣平台資料,主觀上從未意圖協助他人詐欺或洗錢;也未與任何被害人接觸,更未參與任何詐騙行為之規劃、分工或金流設計。綜合全案情狀,本案屬典型的「感情詐騙結合虛擬貨幣金流」模式,當事人是在高度信任與情感操控的情境下,誤將重要金融帳戶及平台帳號交付他人使用,最終不僅遭詐騙集團利用為工具,自身也承受重大財務與心理損害,實質上應屬被害人角色,而非詐騙犯罪之共犯等。

 

三、官司結果

最終,在謙聖團隊周延而精準的辯護布局,以及具體明確、層次分明的事證說明下,成功說服檢察官採信辯護主張,並依《刑事訴訟法第252條第10款》作出「不起訴處分」。此一結果不僅使當事人得以完全擺脫不實指控的陰影,終於劃下圓滿的句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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