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指控是詐欺共犯怎麼辦?】只是開車載朋友,竟被控三人以上共同詐欺?最終由我們成功爭取無罪!
謙聖無罪案例分享
在詐欺案件中,只要與詐騙集團出現任何金流、通訊或交通往來,常常就會被檢方擴大認定為共犯。然而,這樣的認定並非總是有法律依據,若被告事實上並不知情,或未參與實際詐術與金流環節,便可能構成冤案。
本所近期成功處理一件具代表性的詐欺案件,當事人僅因幫朋友開車,竟被起訴三人以上共同詐欺與洗錢未遂罪,最終在我們律師團隊的辯護下,獲判無罪。
一、案件背景:開車接送朋友,就被起訴詐欺與洗錢?
當事人僅因開車載朋友前往便利商店領取包裹,並未下車,也未接觸包裹內容,更沒有參與任何金流操作或詐騙行為,竟遭檢察官起訴三人以上共同詐欺與洗錢罪名。
檢方主張當事人是詐騙集團的交通協力角色,但並未提出能證明其有犯意聯絡或明知犯行的直接證據。
二、辯護策略:揭穿檢方推論,要求回歸「證據審判」
謙聖國際法律事務所接手後,由該所熟稔詐欺案件的專業律師團隊全力聲辯,堅持以下三點:
• 搭載朋友並不代表共犯關係,檢方不得憑推論入罪;
• 當事人未下車、未接觸詐騙所得、無任何分贓或對價關係;
• 全案缺乏當事人明知或共犯意思的明確證據,僅以他人供述不足採信。
三、判決結果:法院認證無犯意、無參與,裁定無罪
法院最終採納律師團隊的觀點,明確指出:
• 檢方未能證明當事人知情或參與詐騙計畫;
• 搭車事實不足以推定犯罪故意;
• 整體證據尚存合理懷疑,應依無罪推定原則判決無罪。
➙這份判決再度證明:在證據不足的情況下,專業律師的細膩辯護,能真正為無辜當事人爭取清白與正義。
四、法律觀點:詐欺案中的共犯要件,不能「想像連結」
在實務上,許多與詐騙案件有「邊緣接觸」的人,容易因以下情形被誤認為共犯:
• 曾幫忙載人或交付包裹;
• 不清楚包裹內容就幫忙取件;
• 曾與嫌疑人通訊或有金流往來;
➙但刑事責任的成立,必須證明行為人主觀上「知道」並「願意參與犯罪」,否則無法成立共同正犯或幫助犯。
➙本案正是透過這樣的專業分析與證據掌握,成功擊破檢方「以行為推定心證」的思維。
五、謙聖觀點:一場誤會也可能毀掉一生,唯有專業才能自保
被捲入詐欺案件的當事人,最常面臨的不是自己犯了錯,而是被牽連卻沒有證據能證明清白。我們的律師團隊不僅熟悉詐欺罪、洗錢罪在法院審理的邏輯,更能掌握法官審酌關鍵證據的節奏與邏輯,從羈押、禁見解除、減刑爭取到最終無罪,我們都擁有完整實戰經驗。
專辦詐欺案件的謙聖律師團隊,協助你爭取最有利結果
• 超過千件詐欺、洗錢案件經驗;
• 熟悉三人以上共同詐欺、警示帳戶、車手、洗錢認定關鍵;
• 全台支援|緊急應訊|快速聲請解除接見、交保、羈押抗告;
• 獲得不起訴、緩刑、無罪案例無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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