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起訴案例分享】遭詐騙集團拘禁控點、帳戶被用來洗錢,律師介入成功洗刷冤屈!

 


案件類型:涉嫌幫助詐欺、洗錢防制法|結果:成功不起訴

在數位金融快速發展的今天,「人頭帳戶」問題成為詐騙集團最常利用的犯罪工具。很多人因一時疏忽、誤信他人或基於友情借出帳戶,最後卻成為被害人與被告的雙重角色。
 
本案即為一起典型案例——當事人原僅是出於善意借用帳戶,卻遭詐騙集團脅迫利用,險些背負重罪。幸好在偵查階段即時委任謙聖國際法律事務所,經由律師詳盡蒐證與精準辯護,最終成功爭取到不起訴處分,免於刑事訴追。
 

 

一、案件背景:出於善意借帳戶,竟被控制軟禁

當事人是一名年輕社會新鮮人,與室友同住多年,雙方有一定信任基礎。某日,室友表示要使用當事人帳戶進行虛擬貨幣投資與交易,當事人本著友誼允諾。
 
然而,幾天後,室友竟帶著一名陌生男子出現在當事人住處,並在未經允許下,強行取走當事人的提款卡與存摺,甚至將當事人強行帶往外縣市旅館控制行動。
 
在旅館內,當事人遭到多名詐騙集團成員拘禁,並受到言語與精神威脅,甚至有人以「自己有暴力前科」與「已調查過當事人身家」為由,要求他配合詐騙集團操作帳戶資金流動。
 
當事人的帳戶成為集團用以清洗詐欺所得的工具,直到帳戶因異常交易遭銀行凍結,無法繼續使用後,詐騙集團才將當事人放走。

 

二、法律風險分析:人頭帳戶=幫助詐欺?洗錢嫌疑難脫?

當事人雖然並未主動參與詐騙,但依現行《刑法》《洗錢防制法》相關規定,若帳戶被用於收受詐騙金流,持有人可能遭檢警以幫助詐欺罪、幫助洗錢罪偵辦,屬於刑事重罪:
1、刑法第339條之4(加重詐欺): 最重可處七年以上徒刑,得併科五百萬元罰金
2、洗錢防制法第14條(現已修正為第22條): 故意協助洗錢,最重可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3、若無法有效釐清案情、澄清犯意,即使是被害人也可能成為「車手」或「被控點」而遭起訴。
 
 

三、謙聖律師介入:完整重建案件脈絡,打破檢警誤解

當事人於遭釋放後第一時間即委任謙聖國際法律事務所。接手後,本所律師團隊迅速進行以下行動:
▪️深度訪談當事人、釐清細節時間軸與人際關係
▪️彙整關鍵證據(LINE對話紀錄、監視器、旅館入住紀錄等)
▪️製作完整說明書與法理主張,說明「被脅迫交出帳戶」、「非自願配合」的事實
▪️提出輔助資料證明當事人被拘禁事實與無幫助詐欺、洗錢之犯意
▪️律師透過法理論證與實務判決引導檢察官思考「缺乏犯意」、「非自願行為」與「遭詐團控制」三大核心事實,成功讓檢察官撤銷原先的預設立場。
 

四、最終結果:成功獲得「不起訴處分」

在律師的協助下,當事人最終獲得「不起訴處分」。這代表檢察官認為證據不足以證明其具有幫助詐欺或洗錢的主觀犯意,不提起公訴,亦不留下刑案紀錄。對當事人來說,這是一場不僅洗清名譽,更保住未來人生發展的法律逆轉。
 

五、法律小叮嚀:帳戶被拿去詐騙怎麼辦?

帳戶變成警示帳戶(凍結)時,請立即與銀行與警方聯繫,主動報案。
第一時間尋求專精刑事案件的律師協助,尤其是在偵查階段爭取「不起訴」是關鍵。
切勿輕忽被偵訊通知,即使你是被害人,也可能因檢方誤判而被起訴。
enlightened若您正面臨帳戶遭詐團利用、被列為被告或接獲偵查通知,請儘速與我們聯繫:

謙聖國際法律事務所|專辦詐欺、洗錢、人頭帳戶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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