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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友在監服刑,我想探望但不是三等親怎麼辦?謙聖國際法律事務所詳解「特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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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言

    「我的朋友(或遠房親戚)正在服刑,我很關心他,但聽說只有家屬或三等親內的親屬才能接見,是真的嗎?」「我有重要的事情必須親自跟他商量,有沒有其他方法可以見到他?」「聽說可以找立委幫忙辦『特見』,那是什麼?」

    當您的親友在監服刑時,維持與外界的連結,對於他們的心理狀態和改過遷善的過程至關重要。然而,監獄的接見規定相當嚴格,許多關心他們的友人或遠親,常因不符合資格而感到無助。謙聖國際法律事務所經常接到類似的諮詢,因此,我們將透過這篇文章,為您深入解析一個較不為人知、但極為重要的管道——「特見」(現行法規稱為「彈性調整接見」),並說明如何透過正當程序申請,讓您在關鍵時刻能給予在監親友最需要的支持。

     

    一、一般接見的限制:為何需要「特見」?

    要了解「特見」的特殊性,首先必須知道一般的接見規定。根據《監獄行刑法》及《行刑累進處遇條例》,受刑人的接見對象和次數,會依其「累進處遇級別」而有不同:

    •第四級受刑人:僅能與「親屬」接見,每週一次。

    •第三級受刑人:可與「親屬」及「家屬」接見,每週一次或二次。

    •第二級及第一級受刑人:除了親屬和家屬,經監獄許可後,可以與「非親屬、家屬」之人接見。

    ➙從上述規定可知,對於剛入監、級別較低的受刑人來說,接見對象的限制非常嚴格。如果只是朋友、同事、遠房親戚,或是對受刑人有重要影響的恩師、長輩等,在法律上幾乎沒有探視的機會。這時,「特見」就成為了唯一的合法途徑。

     

    二、什麼是「特見」?法律上的正式名稱是什麼?

    民眾口中常說的「特見」,在現行的法律制度下,正式名稱為「彈性調整接見」。這是一種在特殊情況下,由監獄典獄長裁量核准的特別接見方式。它的「彈性」與「特別」之處在於,一旦核准,將可以突破一般接見的種種限制,帶來極大的便利。這也是為何它被視為一個重要的變通管道。

    enlightened申請「特見」的五大好處

    相較於一般隔著玻璃窗、用電話交談的接見,「特見」擁有以下五個顯著的優勢:

    1.放寬接見對象:即使是朋友、同事、遠親等非法定親屬,只要有正當理由,也可獲准接見。

    2.調整接見場所:可在不必隔著玻璃的懇談室或特定場所進行,實現「面對面」的接觸,對於情感交流和重要事務的溝通幫助極大。

    3.延長接見時間:不受一般接見15-30分鐘的限制,可依據需求適度延長。

    4.增加接見次數:不受每週一次或二次的頻率限制。

    5.增加接見人數:可允許較多親友同時進入,共同給予受刑人支持。

     

    三、申請「特見」的法定理由是什麼?

    「特見」並非隨意可以申請,必須符合法務部矯正署所訂定的特定事由。謙聖國際法律事務所為您整理出最常見的幾種情況:

    •基於教化輔導:當監獄認為,讓特定人士(如恩師、宗教人士、心理諮商師)與受刑人見面,有助於其情緒穩定、身心調適,或能幫助修復家庭關係時。

    •受刑人個人重大事故:

    •受刑人因故受傷或生病,需要親友撫慰。

    •受刑人有親職教養、財產繼承、子女監護等急迫且重大的事務,需要與相關人士(可能非親屬)當面協商解決時。

    enlightened其他特殊事由:

    •受刑人的親屬或家屬有喪亡、病危等緊急狀況。

    •受刑人家中發生重大災害(如火災、地震)。

    •接見的親友旅居海外,返台時間短暫緊迫。

    •接見人本身有身心障礙或行動不便,不適合在一般接見室進行。

    •受刑人需要接受法律扶助或諮詢(例如與律師討論案情)。

     

    四、如何透過立法委員服務處申請「特見」?

    這正是「特見」最廣為人知、也最常被運用的管道。立法委員作為民意代表,其職責之一便是為民服務,其中就包括協助民眾處理與行政機關溝通協調的事務。透過立委服務處申請「特見」,程序大致如下:

    1.聯繫立委服務處:家屬或親友可以親自前往或致電受刑人戶籍地或監獄所在地的立委服務處,說明來意。

    2.提交申請資料:通常需要提供受刑人的基本資料(姓名、罪名、所在監所)、申請接見者的資料(姓名、關係、聯絡方式),以及最重要的——申請特見的具體事由。

    3.服務處發函協調:立委服務處在了解情況後,會以正式公文的方式,向監獄方提出協調,並詳述希望准予特見的理由。

    4.監獄審核裁量:監獄典獄長在收到公文後,會根據申請人提出的理由是否符合前述的法定事由,進行審核並做出最終決定。

    5.通知結果:服務處會將監獄的審核結果(是否核准、可接見的時間等)通知申請人。

     

    五、謙聖國際法律事務所的提醒與建議

    雖然透過立委服務處申請「特見」是一條可行的途徑,但謙聖國際法律事務所必須提醒您幾個重要的觀念:

    •「特見」並非特權,而是有條件的權利:申請能否獲准,關鍵在於提出的「理由」是否充分、正當且符合法規。並非只要找了立委就一定會成功。

    •理由的闡述至關重要:在向服務處說明時,應清晰、具體地陳述為何此次接見有其必要性與急迫性。例如,若涉及財產問題,最好能附上相關文件佐證;若為家庭重大變故,應詳述情況。一個有說服力的理由,是成功申請的基石。

    •律師可扮演關鍵角色:若特見的目的是為了討論案情、商討訴訟策略或處理複雜的法律文件(如和解書、財產拋棄繼承等),由律師陪同或直接由律師申請特見,其正當性與必要性會更強,也更容易獲得監獄方的核准。

    •誠信為上,切勿濫用:特見制度是基於人道與教化考量而設的美意,若以不實理由欺騙申請,一旦被發現,未來要再次申請將會非常困難。

     

    六、結論

    家人的羈絆與朋友的關懷,是身處囹圄之人最重要的精神支柱。「特見」制度為嚴格的監獄管理開啟了一扇溫情的窗,讓真摯的關心能夠超越法規的限制,直接傳遞給受刑人。然而,申請過程需要充分的理由與合適的管道。

    如果您正為無法探視在監親友而煩惱,或是有重大事務需要透過「特見」來解決,謙聖國際法律事務所擁有豐富的實務經驗,能協助您評估狀況、準備充分的申請理由,並在必要時以法律專業人員的身分介入協調。請不要獨自承擔,讓我們成為您與您親友之間最堅實的橋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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