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強制性交怎麼辦?】明明是合意性交卻被誣賴強姦,經律師辯護成功爭取不起訴
謙聖不起訴案例分享
一、案件經過
本案當事人和友人是認識近十年的朋友,某日對方去當事人家喝酒,並向他傾訴感情上的困擾與難過的心情,由於對方非常難過,於是當事人邊安慰他,邊一起喝酒、看影集,在微醺的氛圍下,使倆人強欲高漲,便有親密行為撫摸身體等,差點發生性關係;約莫一週後,對方再次提議是否可以去當事人家住,倆人和上次一樣,一起飲酒聊天,這次在曖昧的氣氛下,倆人順其自然的發生多次性關係。
雙方也默認交往,也會和一般情侶一樣,一起出遊過夜,並發生關係;原以為是雙方你情我願的合意性交,沒想到卻遭指控強制性交;面對莫須有的罪嫌當事人相當氣憤,於是急忙找上「專精妨害性自主案件」的謙聖求助,希望能幫自己洗清罪嫌、討回公道。
二、解決過程
(一)當事人在第一時間,點擊謙聖國際法律事務所的線上諮詢平台,並向平台描述自己所遇到的狀況,再預約與王聖傑主持律師面談的時間。
(二)面談時,王聖傑主持律師率先安撫當事人忐忑不安的心情,再仔細聆聽當事人所描述的事發經過,並將事務所過往的成功案例以及承辦方式敘述給當事人聽。
(三)當事人深思熟慮後,決定委任謙聖國際法律事務所;謙聖受委任後,由王聖傑主持律師率先擬定訴訟方針,再與所內的古茜文律師攜手合作。
(四)在法庭上,謙聖主張從對話紀錄、照片、影片光碟中可見,兩人互動曖昧,對方對於和當事人一起洗澡等親密舉動並不排斥且習以為常,兩人後續也發展成男女朋友關係,會一同出去遊玩,也會前往飯店過夜發生性行為;且雙方是合意發生性行為的,當事人並無違反對方意願,甚至對方在發生性行為後,仍經常主動自行搭車前往當事人家中;綜合上述情況來看,兩人發生性行為後仍保持正面、友善的互動,此舉與一般遭遇強制性交被害人多迴避加害人的情況不同,足見兩人是合意性交,當事人並無違反對方意願等。
三、官司結果
最終,在謙聖有效地答辯以及提出有力的證據之下,成功說服檢察官,替當事人洗刷冤屈,獲「不起訴」的好結果!
《專打刑案律師,刑案律師推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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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制性交罪的要件為何?
根據《刑法第221條》,對於男女以強暴、脅迫、恐嚇、催眠術或其他違反其意願之方法而為性交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謙聖國際法律事務所,是業界知名的專打妨害性自主案件的律師事務所,同時王聖傑律師也是許多委託人指名的專打妨害性自主律師,如有任何法律問題 請立即私訊進行線上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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