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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抓人後會怎樣?刑事程序中的「移送」與「函送」有何不同?專業律師為您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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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民眾或親友因為涉及刑事案件被警察帶回警局時,最常問的問題就是:「做完筆錄後,人可以回家嗎?還是會被關起來?」這個問題的答案,取決於案件後續是採取「移送」還是「函送」的程序。這兩個法律名詞雖然只有一字之差,但對於當事人的人身自由與後續的訴訟策略,卻有著天壤之別。

    謙聖國際法律事務所將透過這篇文章,為您詳細解析刑事訴訟程序中「移送」與「函送」的定義、差異,以及面對這兩種情況時應如何保障自身權益。

     

    一、什麼是「移送」(解送)?

    在法律實務上,「移送」(正式法律用語為「解送」)是指司法警察在逮捕犯罪嫌疑人後,必須在法定的時間內,將「案件卷宗」連同「犯罪嫌疑人本人」一起送到地檢署,交由檢察官進行訊問的程序。

    (一)、移送的法律依據與時間限制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92條第2項規定,司法警察逮捕或接受現行犯者,應即解送檢察官。為了保障人權,避免警察無期限地拘禁人民,法律嚴格規定了「檢警共用24小時」的限制。

    具體來說,從警察逮捕犯罪嫌疑人的那一刻起算,警方必須在16小時內完成調查、製作筆錄,並將人犯解送至地檢署。接著,檢察官有8小時的時間可以進行訊問,並決定是否要向法院聲請羈押。如果超過這個時間限制,檢察官就必須將被告釋放。

    (二)、什麼情況下會被移送?

    通常在以下三種涉及「強制逮捕」的情況下,警方會採取移送程序:

     1. 現行犯逮捕例如酒駕遇臨檢被測出超標當場逮捕、竊盜時被屋主或警察當場抓獲、或是身上帶有毒品被警察盤查查獲等。只要是犯罪在實施中或實施後即時發覺者,警察都可以依法逕行逮捕並移送。

     2. 拘提逮捕警方在偵辦案件過程中,認為嫌疑人有逃亡、串證之虞,或經合法傳喚不到,向檢察官聲請核發「拘票」後,持拘票將嫌疑人強制帶回警局,做完筆錄後就必須移送地檢署。

     3. 通緝犯逮捕因案件未到庭而被發布通緝的人,一旦被警察尋獲逮捕,也會被直接移送至發布通緝的地檢署或法院。

    (三)、移送的情境範例

    小明晚上與朋友聚餐喝了幾杯啤酒,心想距離不遠便自行開車回家。途中遇到警察設置的酒測臨檢站,酒測值達0.35毫克,超過法定標準。此時,警察會依公共危險罪的「現行犯」將小明當場逮捕,帶回派出所製作筆錄。筆錄完成後,小明不能直接回家,警察會將他「移送」到管轄的地檢署。小明必須在地檢署的拘留室等待,直到檢察官開庭訊問完畢,決定讓他交保、責付或無保請回後,小明才能重獲自由。

     

    二、什麼是「函送」?

    相對於移送的強制性,「函送」則顯得溫和許多。函送是指警察在完成案件的初步調查與筆錄製作後,僅將「案件卷宗」以公文(函)的形式送到地檢署,而「犯罪嫌疑人本人」不需要跟著去地檢署,可以先行回家。

    (一)、函送的特點

    在函送的程序中,被告的人身自由不會受到拘束。警察做完筆錄後,被告就可以離開警局,回到正常的生活軌道。之後,地檢署的檢察官在收到警方的案件卷宗並審閱後,如果認為有必要訊問被告,會再以寄發「傳票」的方式,通知被告在指定的日期與時間自行前往地檢署開庭。

    (二)、什麼情況下會採取函送?

    函送通常適用於沒有被強制逮捕的案件,常見的情況包括:

     1. 警方通知到案說明警方在偵辦案件時,發出「通知書」請當事人到警局協助調查。因為這屬於非強制的行政調查手段,當事人配合做完筆錄後,警方就會讓當事人回家,後續再將案件函送地檢署。

     2. 輕微案件或告訴乃論之罪如果所犯的是最重本刑為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專科罰金之罪,或是告訴乃論之罪(且告訴已撤回),經檢察官許可後,警方可以不予解送,改以函送方式處理。

     3. 自首案件犯罪嫌疑人在犯罪未被發覺前,主動向警方坦承犯罪。在完成筆錄後,警方通常會採取函送的方式。

    (三)、函送的情境範例

    小華因為在網路上與人發生爭執,一時氣憤留言辱罵對方,對方截圖後到警局提告妨害名譽。幾天後,小華收到警局寄來的「到案通知書」,請他某日到警局說明。小華依約前往警局,配合員警製作完筆錄。由於這不是現行犯逮捕,且妨害名譽屬於告訴乃論的輕罪,警察在筆錄結束後便讓小華回家,並告知他案件會「函送」地檢署。小華回家後等了約一個月,才收到地檢署寄來的傳票,通知他前往開庭。

     

    三、移送與函送的差異比較

    為了讓您更清楚了解兩者的不同,我們整理了以下的比較重點:

    首先,在人身自由方面,移送意味著被告遭到逮捕,人身自由受到限制,必須被帶到地檢署;而函送則是當事人未被逮捕,做完筆錄後即可自由離開。

    其次,在時間限制上,移送受到嚴格的「檢警共用24小時」限制,警方必須在16小時內將人犯送到地檢署;函送則沒有這種急迫的時間壓力,警方會在整理好卷宗後再發文給地檢署。

    再者,面對檢察官的時間點也大不相同。移送的案件,被告被送到地檢署後,當天(或隔天凌晨)就會立刻面對檢察官的偵訊;而函送的案件,被告可以回家等待,通常需要數週甚至數月的時間,才會收到地檢署的傳票通知開庭。

    最後,在準備防禦的時間上,移送的被告往往在驚魂未定的情況下就要接受檢察官訊問,準備時間極短;而函送的被告則有充裕的時間可以尋求律師協助,討論案情並擬定訴訟策略。

     

    四、面對移送或函送,您該如何應對?

    無論案件是移送還是函送,都代表著刑事訴訟程序的正式啟動,絕不能掉以輕心。

    (一)、如果您或親友面臨「移送」的情況,由於時間緊迫且可能面臨檢察官聲請羈押的風險,第一時間的應對至關重要。

    在警局製作筆錄時,您有權保持緘默,並要求等待律師到場後再接受訊問。律師的陪同不僅能確保警詢程序的合法性,更能為接下來在地檢署面對檢察官的偵訊預作準備,爭取交保或無保請回的機會。

    (二)、如果您遇到的是「函送」的情況,雖然暫時沒有人身自由受限的危機,但這正是您準備防禦的最佳時機。

    千萬不要以為警察讓您回家就沒事了,後續檢察官的傳喚才是真正的考驗。利用這段等待傳票的時間,您應該盡快諮詢專業律師,全面檢視案件的證據與風險,擬定完善的答辯策略。

     

    enlightened 謙聖國際法律事務所在處理各類刑事案件方面擁有豐富的實戰經驗。無論是半夜緊急的警局陪同偵訊、地檢署的羈押庭辯護,還是針對函送案件的長期訴訟策略規劃,我們都能提供最專業、最即時的法律支援。特別是在涉及調查局陪同偵訊、跨國運輸毒品案、詐騙集團案、違法吸金、銀行法等重大刑事案件中,我們深知每一個程序細節對案件結果的影響,能為您爭取最大的法律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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