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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合會(標會)?合會運作方式與常見詐騙陷阱全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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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台灣的民間社會中,經常可以聽到長輩們討論「跟會」、「標會」或是「會仔」。這項流傳已久的理財方式,在法律上的正式名稱為「合會」。雖然現代金融體系發達,但合會因為具有籌措資金與賺取利息的雙重功能,至今仍是許多人仰賴的理財管道。然而,由於合會多建立在人際信任之上,一旦信任破裂,就容易衍生出「倒會」甚至詐騙的糾紛。

    謙聖國際法律事務所將透過這篇文章,為您詳細解析合會的運作方式,並透過實際案例說明常見的合會詐騙手法,幫助您在參與合會時能更懂得保護自己的權益。

     

    一、合會是什麼?基本概念與運作原理

    ▪️根據我國《民法》第709條之1規定,合會是指由「會首」(俗稱會頭)邀集二人以上為「會員」(俗稱會腳),互約交付會款及標取合會金的契約。簡單來說,合會就是一種民間的小額信用貸款互助組織。

    在合會的運作中,發起人稱為會首,負責招募會員、收取會款與主持開標。合會的運作通常以每月開標一次最為常見。在第一期(首期)時,不需要進行競標,會首可以直接取得所有會員繳納的會款總和,這筆錢稱為「合會金」。從第二期開始,有資金需求的會員就可以參與競標,出價(標金)最高的人得標,取得當期的合會金。

    (一)、內標制與外標制的差異

    合會的計息方式主要分為「內標制」與「外標制」兩種,其中以內標制最為常見。以一個會首加上三名會員(甲、乙、丙),每期約定會款為新台幣二萬元,採內標制的合會為例:

    ➙第一期時,不須競標,甲、乙、丙三名會員各繳交二萬元給會首,會首共取得六萬元。

    ➙第二期時,假設會員甲急需用錢,以標金二千元得標。此時,甲成為「死會」會員(已得標),而乙、丙仍是「活會」會員(未得標)。在內標制下,活會會員只需繳交約定會款扣除標金後的金額,也就是一萬八千元(二萬元減去二千元);而會首則必須繳交固定的二萬元。因此,甲在這一期可以取得五萬六千元(會首二萬加上乙、丙各一萬八千元)。

    ➙第三期時,假設會員乙以標金一千五百元得標。此時,乙也成為死會會員。活會會員丙只需繳交一萬八千五百元(二萬元減去一千五百元);而會首與已經死會的甲,都必須繳交固定的二萬元。因此,乙在這一期可以取得五萬八千五百元。

    透過這個例子可以看出,在內標制中,活會會員因為可以扣除標金,所以繳的錢較少,形同賺取利息;而死會會員則必須繳交全額會款,形同支付利息。

     

    二、合會常見的風險:倒會與冒標

    合會雖然是一種互助的理財方式,但也伴隨著極高的風險。最常見的糾紛就是「倒會」與「冒標」。

    (一)、什麼是倒會?

    倒會是指合會進行到一半,因為會首破產、逃匿或其他原因,導致合會無法繼續運作。

    當發生倒會時,已經繳了許多會款卻還沒得標的活會會員,往往會面臨血本無歸的窘境。

    為了保護活會會員,《民法》第709條之9規定,當合會無法繼續進行時,會首和已經得標的死會會員,仍然必須按時繳納會款;而活會會員則不需要再繳款。這些收回來的會款,將由全體活會會員平均分配。如果死會會員拒不繳納,會首必須負起連帶給付的責任。

    (二)、什麼是冒標?

    冒標是指會首或某個會員,未經他人同意,私自以他人的名義參與競標並取得合會金。

    例如,會首知道某個活會會員當期不會出席開標,就偽造該會員的標單,以低價標走會款,然後將錢中飽私囊。

    這種行為不僅破壞了合會的信任基礎,更涉及嚴重的刑事責任。冒標者施用詐術使其他活會會員誤信得標結果而交付會款,將觸犯《刑法》的詐欺取財罪;同時,偽造他人標單的行為,也可能構成偽造私文書罪。

     

    三、假合會真吸金:新型態的合會詐騙手法

    隨著時代演進,傳統的合會也被詐騙集團利用,包裝成看似合法、高報酬的新型態投資商品。近期最著名的案例,莫過於「神說國際網路股份有限公司」的非法吸金案。

    該公司以「新8年合會」或「P2P標會」等創新名義,向不特定多數人宣稱這是一項「保本保息」的投資方案。他們誆稱,投資人只要投入五十六萬元,在八年期滿後,就可以領回二百萬到九百萬不等的金額,換算下來的年化報酬率高達32%至188%。

    這種詐騙手法有幾個明顯的特徵:

     1. 強調保本保息傳統合會的風險由參與者共同承擔,絕對不可能保本保息。一旦聽到保證獲利,極有可能是詐騙。

     2. 異常的高報酬率年化報酬率動輒超過30%甚至100%,遠高於正常的市場利率與傳統合會的利息。

     3. 後金補前金的龐氏騙局這類假合會實際上並沒有將資金投入任何實質的營利事業,而是拿後面加入者的錢,去支付前面加入者的利息。一旦沒有足夠的新資金投入,整個系統就會崩盤。

    在這個案例中,詐騙集團在全台設立了四十多間分所,舉辦投資說明會,吸引了近三千人受害,非法吸金金額高達四十五億元。這類行為已經嚴重違反了《銀行法》第29條「非銀行不得經營收受存款業務」的規定,面臨極重的刑事處罰。

     

    四、遭遇合會糾紛或詐騙,該如何尋求法律救濟?

    如果您在參與合會的過程中,不幸遭遇會首倒會、冒標,或是落入假合會的吸金陷阱,請務必保持冷靜,並採取適當的法律行動。

    (一)、在民事責任方面,活會會員可以依據《民法》的規定,向會首與死會會員請求給付應繳的會款。如果會首與死會會員遲付會款達到兩期總額,活會會員甚至可以要求他們將剩餘的會款一次全部付清。

    (二)、在刑事責任方面,如果會首在一開始招募合會時就抱持著騙錢的意圖,或者在過程中偽造他人名義冒標,甚至像前述案例一樣,以假合會的名義進行大規模的非法吸金,這些行為都可能觸犯詐欺罪、偽造文書罪、侵占罪,甚至是違反《銀行法》。

     

    enlightened 面對複雜的合會糾紛與詐騙案件,往往需要專業的法律知識來協助蒐集證據、釐清責任歸屬,並選擇最有利的訴訟策略。謙聖國際法律事務所在處理各類金融消費爭議、詐欺案件,以及調查局陪同偵訊等方面,擁有豐富的實務經驗。無論您是需要提起民事求償,還是要追究對方的刑事責任,我們都能為您提供最專業的法律支持,捍衛您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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