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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解一定要出席嗎?法院調解程序與風險一次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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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收到法院的「調解通知」後,許多當事人第一個反應都是:「我一定要出席嗎?如果不出席會怎樣?」尤其是在遺產分割、交通事故、醫療糾紛等民事案件中,法院經常安排所謂的「強制調解程序」。但所謂的「強制調解」,真的強制雙方都得到場嗎?如果選擇不參加,會不會有法律後果甚至被假扣押?

    ➙本篇文章由謙聖國際法律事務所整理13項實務上常見的調解問題與應對方式,從「調解程序是否可以拒絕出席」、「當事人應該如何準備」、「如何避免被凍結財產」到「調解的優缺點」,一次幫您理出頭緒,讓您在面對法院調解時不再無所適從。

     

    一、什麼是法院「強制調解」?

    法院調解是由法院指派的調解委員主持,讓雙方當事人協商爭議,尋求共識的過程。所謂「強制調解」,並不是強迫雙方必須出席,而是指某些案件類型依法必須先經調解程序,才能進入正式訴訟。即使當事人沒主動聲請,法院也會主動排定調解。

     

    二、強制調解適用的案件有哪些?

    《民事訴訟法》第403條第一項,下列爭議屬於強制調解事件:

     • 不動產相鄰關係爭議

     • 地界或地標爭議

     • 共有物管理、處分或分割

     • 建物區分所有人間之管理糾紛

     • 不動產租金或地租增減問題

     • 地上權期間、範圍、地租爭議

     • 道路交通事故或醫療糾紛

     • 雇傭契約爭議

     • 合夥人間或隱名合夥爭議

     • 家庭成員之財產爭議(如遺產分割)

     • 標的金額在50萬元以下的財產權爭議

     

    三、什麼情況可以不用經過強制調解?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406條,若符合以下情況,即可免除調解程序,直接進入審理:

     • 案件明顯無法調解或無調解必要

     • 已經由其他合法機構調解未果

     • 因票據發生爭議

     • 提起反訴

     • 應公告或國外送達之案件

     • 金融機構對消費借貸或信用卡提告

     

    四、強制調解與任意調解的差別?

    法院調解分為兩類:

     • 強制調解:如遺產分割,必須先調解,若調解不成立,法院才開始審理。

     • 任意調解:當事人可選擇是否聲請調解,亦可直接起訴。

     

    五、調解時一定要同意條件嗎?

    當然不需要。您有權不同意任何不合理條件,也有權拒絕簽署調解筆錄。建議將草擬條款拍照或影印,回去諮詢律師。調解筆錄具有法院確定判決效力,可直接強制執行,一旦簽署便難以反悔。

     

    六、對方不來調解怎麼辦?

    若對方無正當理由不到場,法院可能再發一次通知重新排定時間,或直接宣布調解不成立。是否繼續嘗試調解,視案件情況與當事人策略而定,建議與律師充分討論再行決定。

     

    七、法院調解不出席會怎樣?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409條,若當事人無正當理由未到場,法院可裁處新台幣3,000元以下罰鍰。但實務上法院處罰極少,多數情況下不會被罰款、更不會拘提或通緝。惟仍建議事先遞狀表明不願調解,以維持良好訴訟態度。

     

    八、不出席調解會被假扣押嗎?

    「不出席=被假扣押」並非絕對成立。法院核發假扣押需判斷是否有「日後難以強制執行」之虞。若對方主張您失聯、無故不到調解,有脫產疑慮,則有可能構成假扣押事由。但僅一次未到場,通常不構成假扣押的充分理由。

     

    九、如何避免因不出席調解而遭假扣押?

    務必提早向法院遞狀說明「無調解意願」,表示並非無故不到。這種情形下,法院較不會認定您有逃避訴訟或脫產之虞。切記:電話通知無效,請以書面方式表達。

     

    十、被告是否應出席調解?

    是否出席調解應視訴訟策略而定。若對案情不熟或未諮詢律師,出席反而可能說出不利陳述,甚至成為對方聲請假扣押的證據。建議調解前就先請律師評估,必要時由律師陪同出席。

     

    十一、調解不成立之後會怎樣?

    若調解不成立,案件即進入正式審判程序,由法官進行審理。經過幾次開庭後,法院會宣告辯論終結並擇日宣判。宣判日當事人可不到場,判決書將另寄送。

     

    十二、調解不成立後還可以再調解嗎?

    可以。訴訟期間若雙方認為仍有和解空間,可向法院聲請再次進行調解,前提是雙方同意即可。

     

    十三、法院調解的好處與壞處

    好處:

     • 節省裁判費用:調解成立可退還三分之二裁判費

     • 節省時間與金錢:快速解決爭議

     • 強制執行效力:調解筆錄具法院判決效力

     • 避免訴訟風險:雙方各退一步,可避免敗訴風險

     

    壞處:

     • 增加程序時間:未必能達成共識,可能延遲訴訟進度

     • 對方拖延戰術:藉調解拖延時間,脫產逃避責任

     • 發言風險:不慎言詞恐為對方蒐證之用

     • 可能影響法官心證:雖法律規定調解讓步不作裁判依據,但法官常參考調委記錄內容

     

    ★結語:調解不只是出席與否,更是訴訟策略的一環

    調解並非可有可無的程序,而是法律上給予雙方「和平解決」紛爭的機會。不論您是被告還是原告,都應審慎評估是否出席、是否簽署條款,以及可能的法律風險。如果您對調解程序或案件本身有疑問,建議立即尋求律師專業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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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謙聖國際法律事務所提供全台法院調解陪同、聲請策略建議與訴訟規劃服務,從訴前協商、調解策略到正式開庭,我們都能為您量身設計最佳應對方案。若您正在面對法院調解通知,歡迎立即與我們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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