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式審判程序不是「從輕處理」!】開庭時法官問你要不要簡式程序,千萬別搞錯意思!
-
商品資訊
目錄
在刑事案件中,許多被告在第一次出庭時,常會遇到法官問:「你願不願意用簡式審判程序?」
這時候,大多數人聽到「簡式」兩個字,就誤以為代表法官願意簡單處理、從輕量刑、給一次機會,於是便毫不猶豫地回答:「可以。」但當判決結果出來,卻往往出乎意料地重,這才發現自己從頭到尾都誤會了。
一、什麼是簡式審判程序?不是結果簡單,是「程序」簡單!
所謂「簡式審判程序」,是根據《刑事訴訟法》第273條之1所設計的一種簡化程序,適用條件如下:
• 被告所犯的罪名不是死刑、無期徒刑或最輕本刑三年以上的重罪;
• 被告在準備程序中就被訴事實表示有罪的陳述;
• 法官在符合要件下,告知簡式審判程序的內容後,徵詢檢察官、被告與律師意見,裁定進入簡式程序審理。
這個程序的關鍵不是刑責變輕,而是法院的審理流程變得更「簡化」。也就是說:
■ 證據不用再一一調查、逐條比對、核對證人或錄音筆錄的真實性;
■ 法院不需要經過完整的舉證、詰問、質證;
■ 只要你認罪,程序就直接往判決走。
➙這樣的制度,最大的受益者是誰?答案是法院與整個司法系統的行政效率。而對被告來說,若未經審慎考慮就同意簡式程序,反而可能喪失應有的證據保障與辯護權益。
二、為什麼很多人會誤會?
「簡式」兩字很容易讓人直覺聯想到「從輕處理」、「法官在幫我」甚至「有機會緩刑」。但實際上,這完全是誤解。
簡式審判程序,並沒有任何一條法條保證你會獲得減刑、緩刑或更輕的處分。如果你本來有抗辯空間,或你陳述的內容其實不完整,還沒找律師好好分析案情,就貿然選擇簡式程序,很有可能:
• 原本可爭取無罪、證據排除、罪名減輕,現在全都來不及;
• 進入簡式程序後法院視為已認罪,不再對關鍵證據進行調查或排除審查;
• 判決直接下來,才發現是重罪起跳,甚至要入監服刑。
三、法律依據與實務說明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273條之1第1項明定:
「除被告所犯為死刑、無期徒刑、最輕本刑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或高等法院管轄第一審案件者外,於審判期日前之程序進行中,被告先就被訴事實為有罪之陳述時,審判長得告知被告簡式審判程序之旨,並聽取當事人、代理人、辯護人及輔佐人之意見後,裁定進行簡式審判程序。」
➙而進入簡式審判程序後,根據同法第273條之2規定,法院不再受一般證據能力與調查程序的限制,換句話說,法院可根據書面資料與簡單說明就直接判決,不再進行詳細舉證與審理。
四、實務常見錯誤案例
我們實務上接觸過不少當事人,一開始沒有委任律師,第一次出庭就答應進入簡式審判程序,事後才發現:
• 判太重,明明是初犯卻直接入監;
• 認罪時沒說清楚來龍去脈,卻被當成完整承認;
• 想上訴時才發現根本沒有完整辯論過,法院判決依據很難推翻。
★許多人這時才後悔:「當初要是有律師陪我去法庭就好了。」
五、面對法官詢問「要不要簡式審判程序」時,該怎麼做?
1. 不要急著說「好」!
法官這樣問,並不是表示願意從輕處理,而是想知道你願不願意「承認犯罪,讓法院簡單結案」。
2. 先詢問清楚:
問清楚自己可能的刑度、是否適用緩刑、有沒有辦法和解或撤告、目前有沒有具體證據有爭議等。
3. 諮詢律師,再做決定:
若您對案件事實仍有不清楚,或不確定該不該認罪,務必先找律師諮詢、陪同出庭、協助評估風險與策略。
六、結語:認罪程序簡單,不代表處分會輕!
法庭上的每一句話、每一個選擇,都可能影響你日後的自由與人生;簡式審判程序只是加快結案速度,並不保證結果會從輕處理。
➙因此,如果你正在面對刑事案件,或即將開庭,請務必慎重思考是否適用簡式審判程序。若能提早委任律師協助,不僅能保障權益,也能避免後悔莫及。
謙聖國際法律事務所|全台刑事辯護支援
我們處理過上百件簡式審判相關案件,若您需要陪同出庭或事前判刑風險評估,歡迎來電諮詢。
如有任何法律問題
請立即聯繫→線上免費諮詢平台———————————————————謙聖國際法律事務所LINE線上法律諮詢:@lawuicc001(點擊諮詢)歡迎電話預約會議:03-3150-034提供多元支付:現金、信用卡、銀行轉帳【了解更多】Facebook:謙聖國際法律事務所Instagram:chien.sheng_ -
商品Q&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