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一件發生在高雄地區的毒品案件,我們的當事人一開始就被檢察官起訴六條販賣二級毒品罪,如果成立,恐怕面臨十年以上的重刑甚至無期徒刑。
但就在這樣嚴峻的情況下,家屬選擇找上我們謙聖國際法律事務所,由專辦毒品案件的律師團隊介入協助。我們從偵查階段就開始精準介入、設計辯護策略,最終在法庭上成功說服法官,為當事人爭取全案無罪的判決!
面對表面上的「鐵證」,我們仍然找出翻盤關鍵!
檢察官起訴的證據包括:
• 同案被告的指控供詞
• 監視器畫面
• GRINDR 和 LINE 訊息中提及毒品的內容
這樣的證據,看起來好像已經定罪無疑,但我們深入檢視之後,立刻發現了三個重點,成為翻盤的基石:
在毒品案件中,「上下游關係」經常是關鍵,但也最容易被誤判。
本案中,平常是當事人向對方拿毒品(也就是屬於下游),偶爾一次對方向當事人調毒品,但檢察官卻將一次毒品的轉讓、或甚至只是幫助施用的行為,錯誤解讀為「販賣毒品」。
這種情況在實務上其實很常見,許多毒品使用者彼此之間偶爾幫忙轉交、或一起施用,但檢方卻未釐清實際上下游關係,就將案件定性為販賣,嚴重誤會當事人動機與角色。
我們透過影片分析比對發現,監視器畫面中的人物體型、衣著等特徵根本不是我們的當事人,這一點在法庭上成為我們突破的重點。
許多毒品案件中,訊息紀錄中有「講到毒品」就被認定是販賣,但我們精準指出:
光是提到毒品,並不代表有金錢交易、也不代表構成販賣行為。
而法官也接受我們的主張:僅以對話中含有毒品字眼,而無證據證明有交付與對價關係,不足以論罪。
最終結果:六條販賣毒品指控,全數無罪!
透過我們的辯護策略、詳細的交互詰問與法庭攻防,成功讓法院理解事情的真相,最後法官判決當事人全部無罪。
這起案件,是我們謙聖法律團隊在高雄地區短短三個月內爭取到的第三件毒品無罪判決,也再次證明:面對毒品官司,絕對不能輕忽,更不能隨便認罪。
切記:毒品案件,真正的轉折點在「偵查階段」!
許多人以為等被起訴後再找律師還來得及,但實際上:
• 一旦起訴為「販賣毒品」,法院審理會變得相當嚴格
• 法官常說明:「現在否認就沒有自白減刑」
• 當事人在壓力下常常就此妥協、選擇認罪
但在我們實務經驗中,很多毒品案件,只要在偵查階段就爭取定性,證據處理得宜,其實能夠打掉販賣罪名,改為較輕的轉讓、幫助施用,甚至爭取不起訴或無罪。
【販賣毒品罪名有多重?】
根據《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四條,販賣第二級毒品者:
處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這是法律上最嚴重的規範之一,不可掉以輕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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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是全台唯一以毒品與詐欺刑事案件為專攻的法律事務所,擁有超過20名資深律師,累積大量成功的毒品案件不起訴、無罪、減輕罪名的案例,特別是在高雄、台南、嘉義、屏東等南部地區也有實際辦案紀錄與勝訴經驗。不管你是因為誤入毒網、被冤枉販賣、或只是轉讓毒品而被誤判,我們都有經驗幫你逆轉局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