羈押後一定會被起訴嗎?案件還有轉圜的機會嗎?
-
商品資訊
當家人或朋友突然被法院裁定羈押,許多人第一個念頭就是:「是不是一定會被起訴?還有沒有機會翻盤?」事實上,羈押雖然表示法院認為有必要暫時限制被告的人身自由,但 並不代表一定會被判有罪。今天就來聊聊羈押後的案件發展,以及當事人可以怎麼做來爭取最好的結果。
一、被羈押是不是代表案件「很嚴重」?
羈押是法院用來確保被告不會逃亡、串證或再犯的手段,適用的情況包括:
1、罪嫌重大:例如涉及重大詐欺、販毒、暴力犯罪等案件。
2、有逃亡或串證之虞:若被告曾有更改供詞、聯繫共犯、企圖逃亡等行為,法院可能會裁定羈押。
3、無法用較輕的手段替代:像是交保、責付或限制住居等方式,無法確保被告到案,才會考慮羈押。
然而,羈押並不代表案件沒有轉圜餘地。有些案件最後可能不起訴、獲判無罪,甚至在偵查階段就被撤銷羈押,因此不要過度恐慌,而是要冷靜應對。
二、羈押後案件的可能發展
被羈押後,案件可能有幾種不同的結果:
1、不起訴處分
檢察官調查後,若認為證據不足、法律適用問題或情節輕微,可能會作出不起訴處分,當事人即可無罪釋放。這種情況並不少見,特別是在詐欺案件、毒品案件等,若能提出合理辯解與證據,爭取不起訴的機率很高。
2、撤銷羈押,改為交保或限制住居
如果法院認為沒有必要繼續羈押,或是發現羈押理由不成立(例如沒有串證風險),則可能改為 交保候傳或限制住居,當事人可以回家等候調查結果。
3、進入審判階段
若檢察官認為證據充分,則會向法院提起公訴,案件進入審判程序。此時,辯護策略就非常重要,因為審理結果將影響被告是否有罪及刑期長短。
三、羈押後該怎麼辦?
1、儘速委任律師
法律程序很複雜,家屬與當事人可能一時之間無法掌握所有細節,因此第一步應該是委任專業律師,確保每一步都朝著最有利的方向進行。
2、爭取閱卷與律見,掌握案件重點
在羈押審查程序中,律師可以依《刑事訴訟法》第33條之1聲請閱卷,確保案件的關鍵證據未被忽視,並擬定最合適的辯護策略。但需要注意的是,閱卷權限僅限於羈押審查階段,並不代表偵查中的所有卷宗都能調閱。
3、避免不當發言,保持冷靜
當事人在偵查庭或與檢察官談話時,任何發言都有可能成為未來審判的重要依據。因此,應該 謹慎發言,避免在沒有律師陪同的情況下做出可能不利的陳述。
4、確認是否有爭取交保的機會
如果案件沒有強烈的逃亡或串證疑慮,律師可以聲請改為交保或限制住居,減少當事人遭受的限制與壓力。
四、羈押 ≠ 有罪,專業法律協助很重要
被羈押不代表案件已經結束,反而是爭取有利結果的關鍵時刻。透過專業法律團隊的協助,許多案件最終都能爭取到「不起訴處分」或「撤銷羈押」,避免當事人承受不必要的刑責與限制。
如果你或你的家人正面臨羈押問題,請記住:冷靜應對、尋求法律協助,才是最好的選擇!
如有任何法律問題
請立即聯繫→線上免費諮詢平台———————————————————謙聖國際法律事務所LINE線上法律諮詢:@lawuicc001(點擊諮詢)歡迎電話預約會議:03-3150-034提供多元支付:現金、信用卡、銀行轉帳【了解更多】Facebook:謙聖國際法律事務所Instagram:chien.sheng_ -
商品Q&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