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法律知識文 > 什麼是法律審?什麼是事實審?以刑事案件為例說明

什麼是法律審?什麼是事實審?以刑事案件為例說明

  • 什麼是法律審?什麼是事實審?以刑事案件為例說明
商品圖像
  • 商品資訊

    在刑事案件中,法院審判並不是只問「被告有沒有罪」這麼簡單。法院在作成判決以前,通常要先確認案件到底發生了什麼事,例如被告是否在現場、證人說法是否可信、監視器畫面能不能證明犯罪、被害人的傷勢是否與被告行為有關,以及被告當時是否具有犯罪故意。等到事實釐清之後,法院才會進一步判斷這些事實是否符合刑法上的犯罪構成要件,並決定是否成立犯罪以及應如何量刑,因此刑事審判可以從功能上分成「事實審」與「法律審」。簡單來說,事實審重點在於「事實怎麼認定」;法律審重點在於「法律有沒有用錯」。在我國一般刑事案件中,第一審和第二審原則上屬於事實審,第三審也就是最高法院,則主要是法律審。

     

    enlightened 所謂事實審,是指法院會實際調查證據、判斷證據的可信度,並認定案件事實。刑事案件中的第一審法院通常會進行證人詰問、勘驗監視器、調查鑑定報告、審酌被告與被害人的陳述,最後判斷犯罪事實是否成立。

    第二審雖然是上訴審,但在刑事案件中仍然具有事實審功能;也就是說,第二審法院仍可以重新檢視證據、重新判斷第一審認定事實是否正確。例如,甲被控在便利商店毆打乙,造成乙受傷。第一審法院必須審查監視器畫面、乙的驗傷單、現場目擊者證詞,以及甲的辯解。如果監視器清楚拍到甲出拳,乙的傷勢也與攻擊時間相符,法院可能會認定甲成立傷害罪。但如果監視器畫面模糊、證人說法前後矛盾,或乙的傷勢可能來自其他原因,法院也可能認為犯罪事實無法證明。這種「到底有沒有打人」、「證人可不可信」、「傷勢是不是被告造成」的問題,就是典型的事實審問題;再例如丙被控詐欺,檢察官主張丙假冒投資老師,向被害人保證高獲利,使被害人匯款。第一審與第二審法院要判斷的重點包括:丙是否真的使用假身分、是否說過保證獲利的話、被害人是否因為相信丙的說詞才匯款、丙一開始是否就有不法所有意圖。這些問題都需要透過對話紀錄、匯款紀錄、證人證詞與相關資料來判斷,因此也屬於事實審的範圍。相對地,法律審並不是重新審一次事實,而是審查前一審判決有沒有違背法令。刑事案件上訴到第三審時,最高法院原則上不會重新判斷證人誰比較可信,也不會重新替案件認定一套新的事實。最高法院主要是以前一審已經認定的事實為基礎,判斷原判決是否有法律適用錯誤、程序違法、判決理由矛盾、重要證據依法應調查卻沒有調查等問題;因此,如果被告上訴第三審時只是主張「我沒有做」、「證人說謊」、「法院不應該相信被害人」、「監視器不是這個意思」,通常比較像是在爭執事實認定。這類主張在第一審、第二審比較重要,但到了第三審,重點必須轉成法律問題。例如,法院認定的事實根本不符合該罪的構成要件,卻仍然判有罪;法院判決理由前後矛盾;法院沒有調查依法應調查的重要證據;法院沒有給被告最後陳述機會;或法院適用了錯誤的法律規定。這些才是法律審主要處理的問題。

     

    1、以傷害案件為例:如果被告在第三審仍然主張「我沒有打人,證人看錯了」,這通常是在爭執事實,最高法院原則上不會重新調查誰說得比較可信。但如果第二審判決一方面說監視器看不出被告有出拳,另一方面卻又沒有其他證據就認定被告出拳傷人,判決理由可能出現矛盾。這時第三審要處理的,就不是單純的「有沒有打人」,而是「第二審判決的理由是否符合法律要求」。

     

    2、以詐欺案件為例:如果第二審已經認定被告只是投資失敗,沒有使用詐術,也沒有一開始就想騙錢,卻仍然判被告成立詐欺罪,這就可能涉及法律適用錯誤。因為詐欺罪通常必須有施用詐術、使人陷於錯誤、因此交付財物,以及不法所有意圖等要素。如果法院認定的事實不足以支持這些要件,卻仍然判有罪,這就不是單純的事實問題,而可能是法律審可以審查的問題。

     

    3、以毒品案件為例:第一審、第二審可能要判斷毒品是不是被告所有、被告是否知道包裹裡有毒品、搜索扣押所得物品能不能證明被告犯罪。這些屬於事實審問題。但如果搜索程序本身違法,法院卻沒有處理證據能力問題,仍然直接把違法取得的證據作為有罪判決基礎,就可能涉及法律審要審查的程序違法或證據法則問題。

     

    由此可知,事實審與法律審最大的差別,在於審查重點不同。事實審是在處理「案件事實到底是什麼」,法律審是在處理「法院依照這些事實所作成的判決是否合法」。事實審比較接近「查明真相」;法律審比較接近「檢查法律與程序是否正確」,對刑事被告而言,理解這個差別非常重要。因為不同審級應該提出的攻防重點不同。在第一審和第二審,如果認為自己沒有犯罪,就應該積極提出證據、聲請調查證人、爭執鑑定結果、說明監視器或通訊紀錄不能證明犯罪。到了第三審,則不能只是重複說自己沒有做,而要具體指出原判決違背法令之處,例如法律適用錯誤、判決理由矛盾、程序違法或重要證據未調查。

    ★謙聖國際法律事務所在處理刑事案件時,也會需要依照不同審級的功能安排訴訟策略。若案件仍在第一審或第二審,重點通常會放在證據與事實攻防;若案件已進入第三審,則必須把主張集中在法律審能夠審查的違法問題上。若把第三審上訴寫成單純的事實爭執,往往難以達到有效救濟的目的。

     

     

    enlightened 總結來說,事實審處理的是「事情到底是不是這樣發生」;法律審處理的是「法院這樣判有沒有違法」。刑事案件中的第一審、第二審通常是事實攻防的主要戰場,第三審則是法律審,重點在於檢查原判決是否違背法令。掌握這個區分,才能知道在不同審級中應該提出什麼主張,也才能避免把事實爭執誤當成第三審的法律問題。

     

     

     

     

    如有任何法律問題

    請立即聯繫→線上免費諮詢平台mail
     
    ———————————————————
     
    謙聖國際法律事務所
     
    LINE線上法律諮詢:@lawuicc001(點擊諮詢)
    歡迎電話預約會議:03-3150-034
    提供多元支付:現金、信用卡、銀行轉帳
     
    【了解更多】
     
    Instagram:chien.sheng_

     

  • 商品Q&A

    • 提問者稱呼
    • E-mail
    • 手機
    • 電話
    • 留言內容
    • 驗證碼
上一頁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