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錢無罪判決】交付三個帳戶就一定有罪?律師巧用「控制權理論」成功爭取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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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前言:家庭代工的美夢,淪為洗錢重罪的惡夢
「誠徵家庭代工,在家輕鬆賺外快!」為了貼補家用,您是否也曾在網路上尋找這樣的機會?我們的當事人(為保護隱私,下稱C小姐),一位單純的家庭主婦,就是因為一則家庭代工的廣告,被要求提供銀行帳戶以「節稅」、「發放補助金」為由,一步步掉入陷阱。C小姐不疑有他,將自己的三張提款卡透過超商寄出。她萬萬沒想到,這個看似無害的舉動,竟讓她被檢察官以違反《洗錢防制法》的重罪起訴。面對可能長達數年的牢獄之災,C小姐的世界瞬間崩塌。
二、案件的棘手之處:新法上路,從嚴認定
檢察官的起訴,依據的是最新的《洗錢防制法》第22條第3項:「無正當理由交付、提供三個以上金融帳戶予他人使用罪」。這條法律的立法目的,是為了嚴厲打擊詐騙集團,因此在實務上,只要客觀上有「交付三個以上帳戶」的行為,就極有可能被認定有罪。從檢方的角度來看,C小姐寄出三張提款卡的事實明確,似乎已是鐵證如山。
在這樣極度不利的情況下,要如何為C小姐洗刷冤屈?謙聖的致勝關鍵:提出「控制權理論」,精準打擊構成要件承辦本案的王聖傑律師與許博閎律師,深知不能從「正當理由」等傳統方向辯護,因為法院對此認定極為嚴格。他們決定另闢蹊徑,從法條的根本構成要件著手,提出了一個關鍵性的辯護策略——「控制權理論」。三、辯護策略核心:交付不等於「提供使用」
王聖傑律師團隊主張,《洗錢防制法》的「提供使用」,核心意義在於使他人取得帳戶的「實際控制權」。如果對方沒有拿到帳戶的控制權,就不能算是成功「提供」。我們在法庭上,透過C小姐與詐騙集團的對話紀錄,向法官呈現了一個關鍵事實:C小姐雖然寄出了三張提款卡,但在告知密碼時,其中一個華南銀行的帳戶,她給錯了密碼。詐騙集團成員在多次嘗試失敗後,最終放棄了這個帳戶,對話紀錄中明確顯示對方回覆「財務告知密碼錯誤」。四、法律論述:三個帳戶,破了一個缺口
基於上述事實,謙聖國際法律事務所團隊向法官力陳:1.控制權的移轉並未完成:由於詐騙集團無法取得華南銀行帳戶的正確密碼,他們從未「實際控制」這個帳戶,無法進行任何提款或轉帳。因此,這個帳戶不能被計入「已提供使用」的數量中。2.構成要件不該當:既然第三個帳戶的控制權並未移轉,C小姐實際上成功「提供使用」的帳戶只有兩個(中華郵政及臺灣銀行)。這就不符合《洗錢防制法》「三個以上」的法定要件。這個主張,精準地攻擊了犯罪構成要件的核心,讓檢察官的指控產生了根本性的動搖。五、判決結果:法院完全採納!C小姐獲判無罪!
臺北地方法院最終完全採納了謙聖國際法律事務所的辯護策略,在判決理由中明確指出:「所謂交付、提供帳戶、帳號予他人使用,係指將帳戶、帳號之控制權交予他人。…然因被告並未正確提供華南銀行帳戶提款卡密碼,使不詳詐欺集團成員實際支配、使用而取得控制權之帳戶不足3個,自無從對被告論以…罪。」★法官基於「控制權理論」,認定C小姐的行為不構成犯罪,最終判決C小姐無罪!
謙聖國際法律事務所的專業堅持這個無罪判決,不僅是還給C小姐一個清白,更在法律實務上具有重大意義。它確立了在處理交付帳戶案件時,不能只看交付的「數量」,更要看對方是否取得「實際控制權」。謙聖國際法律事務所專精於詐欺、洗錢等重大金融犯罪案件。我們相信,魔鬼藏在細節裡,即使在看似對被告極為不利的案件中,只要能細心剖析案情,活用法律理論,依然能找到通往無罪的道路。如果您或您的親友也正面臨類似的困境,請不要輕易放棄。讓謙聖的專業團隊成為您最堅實的後盾,為您在司法程序中爭取最有利的結果。如有任何法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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