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快訊】打詐專法今日三讀通過!騙100萬就關3年以上,禁奢、假釋門檻全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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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2025年12月30日),立法院會正式三讀通過《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修正案。本次修法力度前所未見,針對詐欺犯罪祭出加重處罰、加速程序、加強保障三大重拳。
謙聖國際法律事務所王聖傑律師第一時間為大家整理修法五大重點。這不只是法條的變動,更是未來刑事辯護戰場的全新規則。
重點一:重刑門檻大幅下修,騙100萬就是重罪 過去要構成加重詐欺往往需要較高的金額或組織條件,新法直接明定金額門檻,只要詐騙金額達標,刑期直線上升:
1、詐騙財損達100萬元: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最高併科3000萬元罰金。
2、詐騙財損達1000萬元:處5年以上、12年以下有期徒刑,最高併科3億元罰金。
3、詐騙財損達1億元: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最高併科5億元罰金。
律師解析:這意味著未來只要是車手提領或轉帳金額累計超過100萬,起跳刑度就是3年,完全無法易科罰金,若無緩刑就必須入監。
重點二:首創禁奢條款,生活過太爽會被加重 為了避免犯罪者有錢享受卻不賠償被害人,新法增訂禁奢條款。在法院量刑時,若被告尚未全額賠償或達成和解,法官將嚴格審查被告是否有以下行為,並作為加重判刑的標準:
1、購買或使用名牌、豪車等奢侈品。
2、出入高消費場所(如高級餐廳、酒店)。
3、進行高額投資或贈與他人財物。
4、每月生活開銷超過一般人通常程度。
律師解析:未來在法庭上哭窮將無效,若IG或社群軟體上有炫富照,都將成為檢察官要求重判的鐵證。
重點三:利用弱勢犯罪,刑度加重二分之一 為了遏止詐騙集團利用容易掌控的人頭,新法規定若教唆、幫助或利用以下三種人犯罪,加重其刑二分之一:
1、未滿18歲之未成年人。
2、滿80歲之長者。
3、非本國籍人士(如外籍移工)。
律師解析:這條規定直接封殺了詐團常用的擋箭牌。過去找外籍移工當人頭戶或車手以製造斷點,現在這類行為將面臨更重的刑責。
重點四:減刑條件嚴格化,六個月內必須賠錢 新法為了強化被害人保障,明定被告若要爭取自首或自白的減刑寬典,必須在6個月內全額賠償或與被害人達成調解。
律師解析:這打破了過去先認罪、以後再慢慢賠的慣例。新制下,賠償的效率直接決定了減刑的可能性,黃金協商時間被大幅壓縮。
重點五:假釋門檻提高,坐牢時間變長(關鍵隱藏條款) 除了上述新聞重點,本次修法在執行面上也變得更嚴格(依據專法第49條):
■ 一般詐欺犯:假釋門檻從刑法的1/2提高至2/3。
■ 累犯:假釋門檻提高至3/4。
■ 三犯:若為詐欺累犯,5年內再犯者,一律不得假釋。
律師解析:這就是俗稱的三振條款。即便判決刑度相同,實際在監獄裡蹲的日子將比過去多出很多。
★謙聖律師團隊的策略建議 本次修法反映了立法者對於打詐的決心,甚至有立委指出是為了修正法院過去對於犯罪所得定義過窄的問題。這意味著未來的司法實務將會從嚴認定。
面對新法上路,被告與家屬必須有新的思維:1、金額認定是關鍵:如何透過辯護,將被認定的詐騙金額控制在100萬門檻以下,是刑度攻防的第一戰場。
2、和解需要策略:既然有禁奢條款與6個月賠償期限,律師必須協助被告在有限的資金下,擬定最有效的賠償方案,避免被法官認定為惡意脫產。
3、尋求專業協助:新法剛過,許多適用細節仍在磨合,您需要專精詐欺案件的律師團隊,為您爭取法律變動下的最大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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