裝修工程爭議:當承攬人施工瑕疵、中途退場,我們如何為客戶討回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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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內裝修是許多人實現「家」的夢想的過程,但若遇到不負責任的承攬商,這段過程可能演變成一場噩夢。工程延宕、瑕疵不斷、甚至中途離場,讓業主不僅承受金錢損失,更身心俱疲。
近期,我們律師團隊就代理了一件典型的裝修承攬糾紛。雖然一審判決結果與我們的全部訴求尚有差距,但透過本案,我們成功地為客戶(業主B先生)爭取到關鍵的權益,並為後續上訴奠定了堅實的法律基礎。這個過程充分展現了我們在處理複雜工程案件上的專業與堅持。

一、案件背景:一個未完成的家,與一筆付清的工程款
我們的客戶B先生,為了打造無障礙的居住環境,與承攬人A先生簽訂了口頭的裝修合約,並依約支付了全部工程款220萬元。然而,A先生的施工品質不如預期,不僅存在多處瑕疵,更在工程未完成時便拒絕繼續施工,留下了未完工的工地與滿屋的廢料。
在多次溝通未果後,B先生委託我們提起訴訟,目標是為他討回公道。我們提出的主張總金額超過151萬元,主要包含以下四個部分:
1、瑕疵修補費用:根據專業鑑定,要求承攬人支付31萬餘元的修補費。
2、溢付工程款返還:計算未完成的工程項目,要求返還70萬餘元。
3、報酬減少:針對無法修補或品質低落的部分,要求減少20萬元報酬。
4、遲延違約金:依雙方約定,索賠29萬餘元的遲延罰金。
二、我們的訴訟策略與攻防亮點
面對承攬人A先生「實作實算」、「已退還溢付款」等抗辯,我們的團隊展開了細緻的法律攻防:
■ 攻防亮點一:成功建立「遲延違約金」的口頭約定
在工程訴訟中,口頭約定常因舉證困難而難以成立。然而,我們透過分析雙方完整的對話錄音譯文,成功地向法院證明,雙方曾明確約定:「若瑕疵未在約定日期(113年3月9日)前修補完成,應按日支付滯納金(每日按已完成工程總價千分之三計算)」。
■ 成果:法院最終採納了我們的觀點,認定此「滯納金」口頭約定具有法律效力,屬於「損害賠償預定性質的違約金」。僅此一項,我們就成功為客戶爭取到 290,400元 的賠償。這證明了我們團隊抽絲剝繭、從細節中找出致勝關鍵的專業能力。
■ 攻防亮點二:精準定義瑕疵,爭取「減少報酬」
我們不僅主張工程未完成,更針對已完成項目中的瑕疵提出「減少報酬」的請求。
▪️成果:雖然法院對於部分瑕疵的認定與我方主張有出入,但仍成功說服法官認定「廚房窗戶裝設錯誤」及「大門門鈴安裝瑕疵」等事實,並判決承攬人應就此部分返還11,750元。這筆金額雖小,卻確立了「承攬人應為其施工瑕疵負責」的重要原則。
三、一審判決結果與我們的下一步
一審法院最終判決承攬人A先生應賠償我方客戶 302,150元。這個金額雖然與我們最初的訴求有差距,主要原因在於法院對於「瑕疵修補費用」的認定(認為需先實際支出才能求償)以及對「契約終止時點」的見解與我方不同,進而影響了溢付工程款的計算。
然而,我們並未就此止步。我們認為,業主不應被迫先自行花費大筆金錢善後,才能向違約的承攬人求償,這有違公平正義。此外,對於契約狀態的認定,我們也將在二審中提出更有力的論述。我們已經提起上訴,決心為客戶爭取更全面的賠償。
四、結語:您的權益,我們堅持到底
這個案件清楚地顯示,工程糾紛不僅僅是技術問題,更是複雜的法律問題。它需要律師不僅懂法律,更要懂工程實務、懂如何從繁雜的證據中建構有利的法律主張。即使面對不利的初步判決,我們也絕不輕言放棄。我們的目標始終如一:運用我們的專業與經驗,為客戶爭取每一分應得的權益。
如果您也面臨工程合約的困擾,無論是業主還是承攬方,都歡迎與我們聯繫。讓我們成為您最堅實的後盾,為您捍衛權益,堅持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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