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判有罪怎麼辦?上訴要向哪個法院提?幾天內要提?哪些案件不能上訴第三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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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刑事判決書,往往代表法院已經完成第一審或第二審的審理。
但如果你認為判決結果有誤、量刑過重,或法院未正確採信證據,法律仍賦予你救濟的機會──那就是「上訴」。然而,上訴有嚴格的期限與程序,並非想上就能上。以下由謙聖國際法律事務所為您完整解析。
一、誰可以提起上訴?
在刑事案件中,依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下列人都具有上訴權:
首先,被告本人當然可以對判決結果不服而提起上訴。其次,若被告是未成年人或受監護宣告者,其法定代理人可為其利益上訴。若被告已婚,配偶也可以獨立提出上訴。最後,若被告沒有明確表示放棄上訴,則其辯護人(律師)亦可代為提出上訴。
二、上訴期限:收到判決書後二十日內
刑事案件的上訴期限相當重要,法律明定,自收到判決書的翌日起算二十日內可提出上訴;即使當庭已經宣判,只要尚未拿到書面判決,也能先提出上訴聲明,一旦超過二十日未上訴,判決便會確定,無法再行救濟。
➙因此,若收到判決書,應立即諮詢律師,評估是否有上訴必要。
三、要向哪個法院提出上訴?
上訴必須向作出原判決的法院提出書狀,再由該法院轉送至上級法院。例如,如果是地方法院作出的第一審判決,應向同一地方法院提出上訴,之後由法院移送至高等法院。
★若對高等法院的第二審判決不服,則應向最高法院提起上訴。
值得注意的是,若案件屬於「簡易程序」,第一審通常由地方法院簡易庭審理,上訴後仍由同一地方法院合議庭審理,而非高等法院。許多人誤以為應直接將上訴書寄給上級法院,其實這樣做是錯誤的。
正確做法是「先送回原審法院,再由其移送上級法院」。四、哪些案件不能上訴第三審?
不是所有刑事案件都能上訴到第三審。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376條的規定,部分輕罪案件「不得上訴至最高法院」。
常見的例子包括:竊盜罪、詐欺罪、過失傷害罪、妨害名譽罪、毀損罪等,也就是說,這些罪名的第二審判決一旦作出,原則上就會確定。
但法律也設有例外:若第一審判決是無罪、免訴、不受理或管轄錯誤,而第二審卻改判有罪,此時為了避免突襲被告的情形,仍然可以向第三審上訴。
★若想確認自己能否上訴第三審,可查看判決書最後的「教示條款」,其中會明確標示「可否上訴」與「上訴期限」。
五、第三審上訴的重點:只能爭法律問題
刑事訴訟的第一審與第二審是所謂「事實審」,法院會重新調查證據、訊問證人,但第三審(最高法院)屬於「法律審」,也就是只審查法律是否適用正確。
➙換句話說,若要上訴第三審,必須主張「原判決違背法令」。
例如:• 法院適用了錯誤的法條,或沒有適用應適用的法條。
• 案件依法應有辯護人在場,卻未指定辯護人即判決。
• 法院未調查明顯重要的證據,導致判決結果可能受影響。
★若只是單純認為「量刑太重」或「判決不公平」,而沒有法律上的具體理由,通常不會被最高法院受理。
六、上訴理由與實務技巧
提出上訴時,除了要在期限內提出上訴聲明外,還必須附上「具體上訴理由」。
若暫時來不及撰寫,可以先在期限內提出「聲明上訴狀」,並註明「理由容後補呈」,再於上訴期滿後的二十日內補交上訴理由書;這樣的作法可以避免因時間不足而喪失上訴權。
上訴理由必須具體指出法院的判斷錯誤,例如:• 採信的證據有明顯矛盾;
• 未調查對被告有利的證人;
• 法官量刑時未考慮和解、悔罪或其他減刑情節。
★若上訴理由過於抽象,僅說「法院不公平」或「判太重」,法院可能會直接駁回上訴。
七、結語:上訴是權利,也是救命的關鍵程序
刑事上訴程序專業且期限短,一旦錯過時效,判決便確定,上訴不只是形式上的程序,而是爭取公正與減刑的重要機會。若您或家人剛收到刑事判決書,請務必盡快諮詢律師,由專業的刑事辯護團隊協助分析判決內容、撰寫上訴理由,才能在法定期間內提出最有效的救濟,爭取最佳結果。
|謙聖國際法律事務所|
我們擁有全台最具經驗的刑事辯護律師團隊,熟悉上訴、抗告、再審等各項刑事救濟程序,能在第一時間為當事人分析判決弱點、擬定策略,協助您在關鍵期限內提出上訴,爭取緩刑、改判或無罪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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