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外遇可以提告嗎?一篇搞懂侵害配偶權訴訟流程、蒐證技巧與賠償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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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婚姻中遭遇配偶背叛,是令人心痛的經歷,而第三者的介入,更可能構成「侵害配偶權」。若您希望透過法律手段維護尊嚴與權益,提起民事訴訟是一條可行的路。
本文將帶您認識什麼是配偶權、侵害配偶權的法律構成、實務蒐證方法、提告流程與法院判賠金額的考量因素,讓您在面對婚姻危機時,不再無助。
一、配偶權是什麼?怎樣算侵害?
配偶權,是指夫妻之間依法享有互相忠誠、維繫婚姻生活的權利與義務。當有第三人明知對方已婚,仍與其發展曖昧或親密關係,就可能構成對配偶權的侵害。
➙這類行為不必然涉及性行為,若雙方互稱「寶貝」、公開牽手、常一同出入旅館等,已足以動搖婚姻基礎,就可能成立侵害配偶權。
二、現行法律如何處理侵害配偶權?
雖然民法條文中未明載「配偶權」,但法院多依《民法》第184條與第195條第1項,作為請求精神賠償的依據。
也因為2020年通姦罪已被大法官宣告違憲、正式除罪化,若您想追究外遇責任,只能透過民事訴訟請求精神撫慰金,而無法提起刑事訴訟。
三、提告前應先做好的準備
在決定是否提告前,建議您先冷靜評估現況,並做以下三項準備:
第一,蒐集有力證據。法院審理民事案件採「誰主張、誰舉證」,沒有證據,訴訟就很難成功。證據機會稍縱即逝,建議一有發現就立即保存。
第二,諮詢律師。專業律師能協助判斷哪些證據具法律效力,也能指導如何合法蒐證,避免誤觸《刑法》妨害秘密罪或妨害電腦使用罪。
第三,決定訴訟方向。您可選擇單獨起訴第三者,或同時起訴配偶與第三者,需與律師討論策略與目標後再做決定。
四、如何蒐證?法律實務建議
法院對侵害配偶權的判斷,依賴當事人提供的證據。蒐證時請注意:
1、證據要具有「時效性」與「關聯性」,內容須能證明雙方之間有逾越一般朋友的親密關係。
2、建議蒐集的證據包含:曖昧對話截圖(例如稱對方為寶貝、老婆等)、性暗示訊息、親密合照、共同出入汽車旅館的照片或影片、第三者或配偶的錄音自白。
3、若有機會讓對方承認外遇,可啟用錄音功能錄下自白內容(只要您是對話一方,即不構成妨害秘密罪,但仍建議先諮詢律師評估蒐證風險)。
4、僅有飯店發票、對方單獨進出旅館的紀錄,不足以作為直接證據,必須與其他證據相互補強。
五、法律上有時效限制嗎?
有。根據《民法》第197條規定,自知道侵害行為及加害人起算,應於兩年內提起訴訟,最長不得超過十年。若超過期間未提告,對方可主張時效抗辯,法院將駁回請求。
六、侵害配偶權可以求償多少?
實務上,法院會依個案情節酌定金額。考量因素包括:配偶與第三者是否發生性關係、有無生子女、是否影響婚姻存續、被害人精神損害程度、被告經濟能力等。
若同時起訴配偶與第三者,法院判賠金額約在40至60萬元之間;若僅起訴其中一人,判賠金額多落在20至30萬元上下。部分特殊案例,如懷孕或多次外遇,曾出現超過百萬的判決金額,但屬少數。
七、訴訟流程怎麼走?
1. 蒐集證據,確認訴訟對象
2. 委任律師撰寫起訴狀,向有管轄權的法院遞交
3. 法院受理後,安排開庭或調解
4. 若調解不成,進入正式審理階段
5. 雙方陳述與證據舉示
6. 法官作出判決,確定是否成立與賠償金額
7. 若不服,可在法定期間內上訴
8. 判決確定後可聲請強制執行賠償金
八、訴訟過程中不出庭可以嗎?
原則上建議親自出庭,以利法官釐清案情並觀察雙方陳述。但若因故無法出席,可:
• 委任律師全權代理出庭
• 向法院提出書面陳述,陳明立場與訴求
★只要律師充分準備,仍可維護當事人權益,法院也會給予補充機會。
九、結語:勇敢面對,專業律師協助是關鍵
面對配偶出軌,情緒上的傷痛往往難以承受,但法律賦予您主張權利的途徑。是否提告,應依個人情況與目標決定,但若決定走法律程序,請務必及早蒐證、諮詢專業律師,避免錯失時效與證據機會。
謙聖國際法律事務所擁有多件處理侵害配偶權訴訟的實戰經驗,無論是協助正宮蒐證求償,或替遭誤告的當事人爭取清白,我們皆能量身打造最佳訴訟策略,為您爭取應有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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