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一造辯論判決?不到庭會不會直接敗訴?
-
商品資訊
在民事訴訟中,法院通常會安排雙方當事人到場參與「言詞辯論」。但若其中一方當事人經合法通知後卻無故缺席,法院可以怎麼做呢?這時,就可能產生所謂的「一造辯論判決」。
一、一造辯論判決是什麼?
當民事案件進行到開庭辯論時,如果其中一方當事人經法院正式通知卻未出席,而且也沒有正當理由說明缺席原因,法院可以依照到場一方的聲請,讓案件只由單方陳述後做出判決,這就是「一造辯論判決」。
➙不過,法院在作出判決時,不會只聽信出席一方的說詞,而是會綜合先前的訴訟資料、調查結果及整體事證進行判斷。因此,就算沒有到庭,也不代表一定會敗訴。
二、缺席會不會視為自認對方說法?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280條第3項的規定,如果當事人在合理期間內已經收到合法通知,卻在開庭當天既不到場,也沒有提交準備書狀來回應對方的主張,這種情況可能會被法院視為「自認」對方所主張的事實內容。
➙簡單來說,不到庭又沒書面反駁,法院就有可能認為你默認對方的說法,進而作出對你不利的判決。
小提醒:
若你收到法院的言詞辯論通知,不論是否有爭議,都建議務必出庭,或至少在庭前提交書面意見。避免因程序上的不備而讓對方主張「自動成立」,對案件結果造成不必要的風險。
如有任何法律問題
請立即聯繫→線上免費諮詢平台———————————————————謙聖國際法律事務所LINE線上法律諮詢:@lawuicc001(點擊諮詢)歡迎電話預約會議:03-3150-034提供多元支付:現金、信用卡、銀行轉帳【了解更多】Facebook:謙聖國際法律事務所Instagram:chien.sheng_ -
商品Q&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