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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夾娃娃機店連續開機偷錢,只算一個竊盜罪嗎?處理竊盜罪律師推薦!!

  • 在夾娃娃機店連續開機偷錢,只算一個竊盜罪嗎?處理竊盜罪律師推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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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案件情境簡述

    某日,甲男帶著自備鑰匙潛入一間夾娃娃機店,接連打開三台娃娃機的零錢箱,偷取了新台幣500元。這三台機台分別屬於三位不同的台主(A、B、C),但甲事前並不知道這些機台是不同人所有,也無法分辨錢是哪一台來的。

    ★這樣的行為,到底該算一個竊盜罪,還是三個竊盜罪?

    ➙這不是單純的數學問題,而是實務上關於「竊盜罪數」與「財產法益侵害」如何評價的法律爭議。

     

    二、法律問題焦點

    甲於同一地點、在短時間內,針對多台分屬不同人之娃娃機,連續竊取現金。在法律上應如何評價他的行為?

    選項一:是否應視為接續犯(只成立一個竊盜罪)?

    選項二:是否構成想像競合犯(觸犯三個竊盜罪,但從一重罪處罰)?

     

    三、學理與實務兩大見解分析

    第一種說法:接續一個竊盜罪即可(接續犯)

    這派認為甲的行為只構成一罪,理由如下:

      犯罪地點與時間高度密集  

    甲在同一間夾娃娃機店,連續打開機台偷錢,整個行為發生在短時間內、同一地點,彼此行為間幾乎無間隔。

      外觀上無法辨識財物屬誰  

    雖然機台分屬三位台主,但從現場看起來,這些機台集中擺放於同一空間,甲並無法清楚知道財物屬於不同人,因此可認定只侵害一個財產監督權。

     

    ★實務認定重點:難以切割的行為連續性  

    法律上所謂「接續犯」,是指數個行為間具備時間與地點的緊密關聯性,且出於同一犯意、侵害同一類法益,因此將這些行為當作一個整體來評價,合併論處為一罪。➙初步研討結果:實務上多數支持此說法,認為甲的行為僅構成一個竊盜罪。

     

    第二種說法:三罪想像競合,從一重處罰

    這派認為雖然甲的行為看似連貫,但在法律上其實侵害三個不同人的財產權利,理由如下:

    1、台主制度下每台機台都屬不同人所有  

    ➟現代夾娃娃機店普遍採「場主+台主」的經營模式。各個台主擁有自己的一台機台,獨立經營、進貨、收款,甚至還會張貼聯絡方式。這表示每台機台明顯屬於不同人所有。

    2、行為人主觀上可預見機台分屬不同人  

    ➟就算甲未完全確定,但根據經驗與現場觀察,他也應可合理推知這些機台是分屬不同台主,仍持續行竊,表示其可能侵害數個財產權利。

     

    四、法律效果:雖觸犯三罪,但從一重處罰

    根據《刑法》第55條「想像競合」的規定,如果一個行為同時觸犯數罪,法律上仍視為一罪論處,但採最重罪名判刑。

     

    五、關鍵法律條文

    《刑法》第320條:竊盜罪

    《刑法》第55條:想像競合犯之處理原則

    ➟刑事實務對「接續犯」與「法益侵害」的實質判斷原則

     

    六、我們的法律觀點與建議

    從現代夾娃娃機經營型態、法律實務研討意見及保護個人權益的角度出發,我們認為:在無法證明甲主觀上清楚知悉各機台屬不同所有權人、且行為集中於短時間與單一地點時,採一個竊盜罪的處理較為合理與合乎比例原則。

    ★不過,這類案件仍會根據個別事證與法官的判斷結果而有所不同,若涉及金額較高或多次行為,仍有可能被評為多罪。

     

    七、結語與服務資訊

    如果您或您的家人因類似情況遭遇刑事調查(例如:多次或連續竊盜、侵入商店、侵害多人財產等),建議務必儘早尋求專業刑事辯護律師協助。

    謙聖國際法律事務所擁有專業刑事辯護團隊,曾處理多起竊盜、財產犯罪、接續犯與競合罪爭點案件,我們將根據事證為您規劃最佳辯護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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