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欠錢不還能告他詐欺嗎?一篇看懂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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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曾經借錢給朋友,結果對方不但沒還錢,還人間蒸發、躲避聯絡,甚至在社群媒體上繼續過著享樂生活,讓人看了火冒三丈。這樣的情況,到底能不能提告詐欺?還是只能自認倒楣?這篇文章就由謙聖國際法律事務所來帶大家釐清:借錢不還,到底是不是詐欺罪?又該怎麼處理最有效?
一、借錢不還 = 詐欺?法律不這麼看!
很多人以為「欠錢不還」就等於詐欺,其實從法律角度來說,《刑法》第339條對於詐欺罪的成立標準非常嚴格,並不是每一件借錢糾紛都能成立詐欺。
二、什麼情況下才會構成詐欺罪?
依據《刑法》第339條,詐欺罪的成立要件包含:
1、行為人有使用詐術(欺騙的手法)
2、讓對方陷入錯誤
3、因錯誤而處分財產,導致損失
4、詐術與損失間具因果關係
★重點是:必須證明對方在「借錢當下」就不打算還,還使用了假的理由或造假資料,讓人信以為真,這樣才可能成立詐欺罪。
三、來看看兩個真實案例
1、像這樣的行為,有可能構成詐欺:一位女子向朋友借錢時,謊稱自己爸爸住院、自己得癌症,還假冒妹妹繼續借款,三年下來共借走70萬元。後來被害人察覺有異報警,警方查出全是謊言,女子因此被依詐欺罪送辦。
➙這種情況下,借錢的理由是假的,而且一開始就沒有要還錢的打算,才會構成詐欺罪。
2、像這樣的情況,就比較難成立詐欺:
一位男子在社群網站求助,表示因生活困難、失業沒錢吃飯,朋友出於同情借錢。事後雖然他沒有準時還款,甚至避不見面,但由於借款時並沒有提出虛假理由或偽造資料,法院多半會認為這是一般民事糾紛,不是詐欺。
四、那如果我真的想討回欠款,該怎麼辦?
方式一:提告刑事詐欺罪(須具體證據)
➙前提是你要能證明對方借錢時就已經有「不法所有意圖」,且使用了詐術(例如捏造理由、偽造文件、承諾虛假投資等),可向警察或地檢署報案。
方式二:透過民事訴訟討回款項
➙這是更常見且實際的方法,包括:
• 聲請支付命令(快速、便宜)
• 提起本票裁定(若有本票)
• 提出民事訴訟
• 聲請假扣押、防止對方脫產
• 勝訴後聲請強制執行
五、實務建議:借錢之前就要保護好自己!
不論你是借大錢還是小錢,務必做到以下幾點:
• 保留借據、LINE對話、轉帳紀錄
• 對方親筆簽名或錄影佐證最好
• 可要求本票、請見證人作證
➙這些都是日後討債、提告時非常關鍵的證據。
六、結語:不還錢雖然令人憤怒,但不一定能構成犯罪
很多人借錢給朋友後被「倒帳」,心情不好很正常,但要走刑事詐欺這條路,法律的門檻並不低。若主要目的是想討回欠款,走民事程序反而更快更實際。
謙聖國際法律事務所擁有豐富經驗處理借貸、詐欺爭議案件,如果您有債權追討或提告需求,歡迎來電諮詢,我們將為您量身擬定最佳處理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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