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品案認罪了還有救嗎?】男子承認販毒8次,最終仍獲判無罪的真實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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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多人以為:
「我已經認罪了,應該沒機會無罪了吧?」
但實務上,我們看到太多案件證明:
1、認罪不代表就一定有罪
2、法院最終是否判刑,還是要看「證據」夠不夠!
★特別是在毒品案件中,自白常常是在壓力下、不清楚情況下作出,而一旦沒有其他證據補強,即使你說「有販毒」,法院也不能只靠自白判你有罪。
一、真實案例:自白販毒8次,改口後仍獲無罪判決!
2023 年間,高雄楊姓男子因涉嫌販賣第二級毒品「安非他命」共 8 次遭起訴。根據檢警的說法:
• 楊男在警詢與偵查時曾自白販毒行為
• 檢方依此將他起訴,指控他在高雄市多處地點販賣毒品給 2 位證人
• 每次販毒金額 3000 至 7000 元不等
➟不過案件進入審理後,楊男改口說明,當初是因為擔心女友和女友的家人被查辦,才頂罪認罪。
二、法院為什麼仍然判無罪?
高雄高等法院審理後,判決楊男無罪確定,理由如下:
1、自白內容與證人證詞矛盾
• 兩名買毒證人陳述的交易地點、時間與金額與楊男自白不符
• 顯示雙方說法無法交叉印證,自白可信度存疑
2、缺乏通訊紀錄與監視器證據
• 檢方主張雙方透過手機聯絡交易,但卷內查無通聯紀錄、通訊監察譯文
• 也沒有查扣毒品或交易金錢
• 更沒有任何監視器畫面能支持檢方說法
3、法院強調「自白不能作為唯一證據」
•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156條規定:自白必須有補強證據,否則不能採信
➟因此,儘管楊男曾認罪,只要補強證據不足,法院仍有權判決無罪!
三、認罪後還能翻供嗎?當然可以,但需要策略!
我們在實務上經常遇到以下情況:
• 一開始太緊張,在警局亂簽筆錄
• 被檢察官暗示「認了就能交保」、「認了比較輕」
• 不清楚法律程序,以為認罪後就只能一直認下去
其實,只要你在法院還沒判刑前,就還有機會「翻供」、「補強辯護」,爭取:
• 法院不採信原自白
• 舉證不足,獲得無罪判決
• 自白瑕疵,改判不起訴
➟但關鍵在於:需要有專業律師幫你審查筆錄、蒐集有利證據、設計翻案策略。
謙聖國際法律事務所:專辦毒品案件,翻供與無罪辯護有豐富經驗
我們擁有處理上千件毒品案件的經驗,最清楚該如何判斷:
• 哪些自白是可以主張瑕疵的?
• 哪些證人說法可以挑戰其可信度?
• 如何蒐集「通聯紀錄不符」、「查無實物證據」等有利證明?
• 如何結合法條與實務,協助當事人從認罪走回翻供,爭取無罪?
➙我們不會要求你照單全收,而是用證據與法律,幫你重新打開翻案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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