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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駕緩刑成功案例】施用毒品後駕車罪(刑法第185-3條)也能爭取緩刑、不入監、不留前科!

  • 【毒駕緩刑成功案例】施用毒品後駕車罪(刑法第185-3條)也能爭取緩刑、不入監、不留前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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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許多人誤以為「毒駕」(施用毒品後駕車)罪一旦成立,就一定會留下前科並需入監服刑。然而,實務上,透過專業律師的精心辯護與策略運用,是有可能成功爭取到緩刑,避免牢獄之災,不留刑事前科紀錄!

    謙聖國際法律事務所近期成功協助當事人獲得緩刑判決,以下為本所實際承辦案例說明,供面臨類似困境的潛在客戶參考。

     

    一、案例背景|大麻代謝物超標,遭警方攔檢起訴

    ♦ 罪名:刑法第185-3條(施用毒品後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罪)

    ♦ 案件情節: 當事人X先生因深夜施用大麻後,駕車行經市區時遭警方攔檢,經尿液檢驗後,發現體內大麻代謝物濃度超出行政院公告之毒品檢測標準,依刑法第185-3條起訴。

    ★若未經專業辯護,此罪名最重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且將留下刑事前科,對未來造成嚴重負面影響。

     

    二、律師團隊如何成功爭取緩刑?

    謙聖國際法律事務所接案後,立即擬定精確辯護策略,重點如下:

    ▪️嚴謹審查檢驗程序合法性

    仔細檢視警方抽取檢體、送驗流程是否合法有效,避免檢驗程序瑕疵造成不公的定罪結果。

     

    ▪️凸顯本案無實質傷害情節

    強調當事人駕駛時未造成任何交通事故或人員傷亡,僅屬「施用後駕車」,公共危險性情節輕微。

     

    ▪️展現當事人誠摯悔意與積極改過態度

    當事人積極配合司法調查,主動參與法治教育課程及公益勞務活動,明確展現改過自新之意,讓法官放心其再犯機率極低。

     

    ▪️援引法院緩刑判例與標準

    依據法院過往類似案例,強調當事人符合《刑法》第74條緩刑宣告條件,據此要求法官寬緩處理,爭取最有利判決。

     

    三、成功判決結果|緩刑2年、不入監服刑、不留前科紀錄

    法院經審理辯護意見與相關證據後,裁定如下:

    ▪️判決主文:

    有期徒刑2個月,宣告緩刑2年。

    ▪️緩刑條件:

    1、緩刑期間內繳納保證金新台幣6萬元。

    2、參與1場法治教育課程。

    3、完成40小時公益服務。

    4、接受保護管束。

    ➙當事人完成上述緩刑條件後,即不需入監執行刑期,待緩刑期滿且無違反規定,便不會留下任何刑事前科紀錄,得以維護未來人生規劃順暢。

     

    四、為何毒駕案件需要專業律師協助?

    毒駕案件的關鍵在於「檢驗程序是否合法」及「能否符合緩刑要件」。專業毒品律師能夠:

    1、仔細審核毒品檢驗證據,保護當事人不受不法或瑕疵證據影響。

    2、擅用法院緩刑判例,爭取緩刑,避免牢獄之災。

    3、指導當事人有效展示改善意願與態度,使法官認同給予更寬緩處置。

    4、謙聖國際法律事務所專精毒駕案件辯護,擁有豐富實務經驗與成功案例,能迅速提供專業法律諮詢與辯護協助。

     

    五、謙聖國際法律事務所|你的毒駕案件專業首選

    面對毒駕指控,別輕易認定毫無希望,只要選擇專業的律師團隊,爭取緩刑、避免留下前科並非不可能任務。

     

    enlightened若你或親友正陷於毒駕案件困境,歡迎立即與謙聖國際法律事務所聯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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