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法律知識文 > 【專辦毒品案件律師推薦】供出上游就能減刑嗎?最高法院提醒:「查獲」才算,但有例外!

【專辦毒品案件律師推薦】供出上游就能減刑嗎?最高法院提醒:「查獲」才算,但有例外!

  • 【專辦毒品案件律師推薦】供出上游就能減刑嗎?最高法院提醒:「查獲」才算,但有例外!
商品圖像
  • 商品資訊

     

    在毒品案件中,很多當事人會問:「我有配合調查,也講了上游的資訊,這樣可以減刑嗎?」

    根據《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7條的規定,毒品案件中如果能供出毒品來源,讓檢警成功查獲,法院可以減輕甚至免除刑罰。

    ★但最高法院提醒:「不是你說了就算,要真的查到人才符合要件。」

     

    一、《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7條怎麼說?

    條文明定:

    「犯本條例之罪而於偵查或審判中供出同案犯或其他共犯之來源,使其經查獲者,得減輕或免除其刑。」

    ★換句話說,要獲得減刑,關鍵在於你的供述是否具體,且警方是否根據你的供述查獲該共犯或上游。

     

    二、最高法院見解:供出≠查獲,減刑要達標準

    最高法院113年度台上字第3832號及第3526號判決指出:

     • 減刑必須達到「經查獲」標準

     • 查獲不同於查證,必須警方實際出動、查到人

     • 被告供述的內容須具備「真實性、完整性、可信性」

    ★如果你只是模糊地講出綽號或暱稱,警方也沒查到人,這種情況不會構成第17條所稱的「供出來源、使其經查獲」。

     

    三、但如果警方怠於調查,法院也可能酌情減刑!

    謙聖國際法律事務所實務經驗指出:

    我們曾處理毒品販賣案件,當事人一開始即積極供述毒品來源,包括聯絡方式、取貨地點與過往交付紀錄,但警方卻未依此進行搜索、拘提或追查。

    我們的律師團隊在法庭上強調:

     • 被告已盡到配合調查的義務

     • 提供的內容具體且可查證

     • 檢警消極辦案不應由被告承擔後果

    ★最終法院接受辯護意見,雖未查獲上游,仍酌情予以減刑處理。

     

    四、毒品販賣刑責重,減刑空間要靠專業爭取!

    根據現行《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 販賣第二級毒品:最輕本刑十年起跳

     • 販賣第三級毒品:最輕本刑七年起跳

    面對這麼高的起始刑期,如果沒有專業律師協助操作減刑條款,很容易因為說錯一句話、供述方式不當,錯失輕判機會。

     

    五、毒品案件減刑怎麼做?謙聖團隊給你三大建議

     1. 供述要具體明確:提供姓名、手機、交付地點等可查證資訊。

     2. 主動配合警方辦案:願意提供證物、對話紀錄,甚至安排會面。

     3. 由律師設計說法與時機:避免說錯話、供述方式被誤解為虛構或敷衍。

     

    六、謙聖毒品律師團隊,全台案件實戰經驗豐富

    我們深知毒品案件的刑度、程序與法院標準,擅長透過減刑條款、情節緩解、法律構成要件攻防,爭取:

     • 刑度大幅降低

     • 符合社會勞動或易科罰金

     • 假釋、緩刑或不起訴機會最大化

     

    一通電話,讓謙聖替你說話!

    我們提供全台即時支援,24小時內可到場協助,專辦毒品案件,熟悉法院實務操作,為你的未來設計最安全的法律路線。

    毒品案件不是有講就能減刑,要有方法、有策略、有律師!

    謙聖國際法律事務所,毒品案件辯護首選團隊。

     

    如有任何法律問題

    請立即聯繫→線上免費諮詢平台mail
     
    ———————————————————
     
    謙聖國際法律事務所
     
    LINE線上法律諮詢:@lawuicc001(點擊諮詢)
    歡迎電話預約會議:03-3150-034
    提供多元支付:現金、信用卡、銀行轉帳
     
    【了解更多】
     
    Instagram:chien.sheng_

     

     

  • 商品Q&A

    • 提問者稱呼
    • E-mail
    • 手機
    • 電話
    • 留言內容
    • 驗證碼
上一頁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