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一定要坐牢嗎?搞懂「緩起訴、緩刑、易科罰金、易服社會勞動」四大制度,刑事案件也能有轉圜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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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到疫情、景氣、工作困難等影響,許多人不小心觸犯刑法,被檢察官偵辦,甚至面臨判刑壓力。最常聽到的問題是:「我會被關嗎?」「沒錢繳罰金,是不是就一定要坐牢?」
其實,不是每個刑事案件都會走到入監服刑的地步,台灣法律針對初犯或輕罪當事人,設計了幾套制度,包括:
• 緩起訴(爭取緩起訴處分,不必上法院)
• 緩刑(即使被判刑也能不用坐牢)
• 易科罰金(用錢代替刑期)
• 易服社會勞動(做公益換取自由)
★關鍵是找對律師幫你把握機會!★
謙聖國際法律事務所處理過上千件刑事案件,深知每位被告的焦慮與期待,我們用白話帶你快速掌握這四大制度:
一、什麼是「緩起訴」?檢察官給的第二次機會
案件還在偵查階段時,如果檢察官認為你犯的是「輕罪」(例如酒駕、妨害名譽、侵占等),而你願意配合悔過,就有機會不用被起訴,也不會留下前科。⮕這叫「緩起訴處分」。
▪️緩起訴的條件有哪些?
• 你犯的不是重大犯罪(最輕本刑三年以上的罪名除外)
• 願意配合:如繳交處分金、道歉、參加法治教育等
• 檢察官認為你有悔意、不需送上法院審判
★緩起訴期間通常為一年至三年,只要這段期間不再犯新罪、遵守檢察官開出的條件,這個案件就會結案,不會被起訴,也不會有前科紀錄。
二、什麼是「緩刑」?判刑後也能不用入監的關鍵
萬一案件已被起訴、法院判決有罪,還是有可能不用坐牢,這時候可以爭取的是「緩刑」。
緩刑怎麼用?
只要:
• 判刑結果在「兩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
• 當事人沒有重大前科(5年內沒被判重刑)
• 法官認為你確實悔改、不再犯的風險低
法官就可以判你「緩刑」:暫時不用執行刑罰,只要在緩刑期間內不再犯罪,這次刑期就視同沒發生。
緩刑通常會附帶條件,例如:
• 向國庫繳納處分金
• 道歉、賠償被害人
• 做公益或接受輔導課程
※ 若在緩刑期間再犯新罪或違反條件,法院可以撤銷緩刑,讓你回頭服原來的刑期。
三、什麼是「易科罰金」?用繳錢取代坐牢的選擇
你有沒有聽過:「一天一千塊換一天自由」?這就是「易科罰金」制度。
當法院判你六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時,只要你的罪名不是重大暴力犯罪,就可以用繳錢的方式折抵刑期。
折抵標準?
• 每天可折抵的金額由法官決定:1,000元、2,000元或3,000元一天不等
• 例如被判拘役50天、法院核准每日折抵1,000元,那你只要繳交50,000元,就不用坐牢
★有經濟困難者還能向檢察官申請分期付款。
四、什麼是「易服社會勞動」?沒錢也有替代方案!
如果你沒辦法繳罰金,但法院已判決要執行,那該怎麼辦?法律還給了你最後一條路:「易服社會勞動」。
它是什麼?
簡單說,就是以做公益的方式代替服刑,例如打掃社區、照顧老人、淨灘、文書服務等等。
• 6小時勞動折抵1天刑期
• 適用於「6個月以下刑期」的案件
• 屬於「替代刑罰」的一種,讓你用行動來彌補錯誤
對於沒錢但願意彌補錯誤的被告來說,這是一個有尊嚴的機會,也保住了自由與未來的工作權。
刑事案件不是絕望的開始,找對律師是你翻身的第一步
我們遇過許多當事人因為不了解程序、錯過時機,錯失爭取緩起訴、緩刑或易科罰金的機會,最後真的必須入監服刑。
但也有許多案子,因為我們在偵查階段就介入,幫助當事人爭取「不起訴」;即使進入法院,也能在辯護策略下爭取緩刑或將罪名打成輕罪,爭取易科罰金或社會勞動,成功脫身、不留前科。
專辦刑事案件,全台法律支援
謙聖國際法律事務所專辦刑事案件,擁有豐富經驗與數百件緩起訴、緩刑、無罪、輕判成功案例。我們了解當事人的焦慮,也知道如何在法律內為你找到出路。不要等收到法院傳票才後悔,現在就行動。讓我們幫你把握每個減刑、免刑、不起訴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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